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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要怎樣的戰史板?是絕對自由毫無拘束,或是被質疑有白色恐怖? 或者該問的是:怎樣才叫「言論自由」?無拘無束隨自己高興,就是自由嗎? 最近讀到Palmer與Colton的A History of The Modern World, 其中約翰洛克提到,他認為何謂「自由」: 「自由並非漫無紀律的無政府狀態;自由是一種在行為上免受他人逼迫的自由 只有理性和有責任感的人才能運用這種真正的自由。」 因此,當這段話運用在板面的言論自由上時,就可以詮釋為: 「言論自由」並非無拘無束的發言,言論自由應該要保障板友的言論具有 「免受他人逼迫的自由」。只有理性和有責任感的人才能運用這種真正的自由 何謂逼迫? 任意發佈與戰史無關的文章→板規1 用人身攻擊來壓迫他人強化己身言論→板規4 任意將其他版戰亂中的話題引戰→板規5...等種種強迫他人使人不快的行為 又或者像新手來訪,看到大家很厲害,不敢回文,一回又被眾人嘲笑圍剿,從此不敢再來, 這也我們要稍加注意的。因此在維基百科才會呼籲"Don't Bite The New Comer" 而今天我們發現:有些針對個人的諷刺言論,即使沒有違反以上各點, 但是確實構成了對於言論的壓迫,對於討論的進行有非常不利的影響。 因此,在斟酌各方意見、參照許多板友給我們的建議,加上許多時間的思考和刪改 最後落實在這兩條增訂條文上面。制訂補充這兩條,目的並非擴權。 (個人也不覺得在不能當飯吃的BBS上面玩弄權謀遊戲有何意義) 而是要保持戰史板一貫的傳統: 主題嚴肅、方法嚴謹,但態度隨和; 內容多變、話題不限,但不離主題。 如果您發文喜歡偏離主題、不注意禮貌、愛人身攻擊、無斷轉載、 故意延伸戰火(現在再加上諷刺個人) 我們仍然尊重您的言論自由,但是很遺憾的:您似乎走錯地方了。 根據投票結果: 82.05%的投票者贊成「7.禁止使用針對其他特定板友之諷刺語氣」 83.33%的贊成具有累進效果的「8.罰則計算:2^(N-1)週」 在此宣告此兩條板規正式生效。 至於施行細則,將於近一兩週進行內部詳細討論後,另行公布。 Joseph -- 老張開車去東北 撞了 肇事司機耍流氓 跑了 多虧一個東北人 送到醫院縫五針 好了 老張請他吃頓飯 喝的少了他不幹 他說 俺們那嘎都是東北人 俺們那嘎特產高麗蔘 翠花 上酸菜 俺們那嘎豬油炖粉條 俺們那嘎都是活雷峰 \/\ 俺們那嘎沒有這種人 撞了車了哪能不救人 ∕﹨ 俺們那嘎山上有珍蘑 那個人他不是東北人 http://joseph-mh-chen.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7.216.159
Hartmann:推,版大辛苦了。又,洛克是不是提倡二權分立的那位? 04/11 22:38
NKN:針對自己的諷刺應該不在版規限定範圍內吧? 04/12 11:13
※ 編輯: JosephChen 來自: 122.127.216.159 (04/12 20:19)
sfsm:OK,感恩 06/02 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