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csh1526:此板匯聚的神人越來越多 可喜可賀!! 08/01 14:23
※ 引述《ajinaruto (清水一馬)》之銘言:
(恕刪)
本來想再寫篇長文談「奉者」和「奏者」的問題,
不過 ajinaruto 君對「奏者」已經有了很詳細的解說,
所以我就針對一些稍微不足的部分作點補充,並且提一點個人想法就好。
所謂的「奉者」跟「奏者」,雖然兩者字形相近,關係也很密切,
但總的來說,兩者指涉的是不同的意涵,
「奏者」如 ajinaruto 所言,是一種司訴訟關係的一種職稱(容後再述),
但「奉者」不然,「奉者」是一個共用的名詞,指的是在朱印狀的朱印下署名的人,
這種署名代表發行這張朱印狀(以武田來說,當然是指龍朱印狀)的負責人,
有時候署名的奉者甚至不只一人,甚至必須要和其他人一起連署,
也有到三人共署一起負責的情況,而且能署名的奉者,一般並不限於奏者,
在「戰國期武田氏的印判狀奉者」一文的首段就提到,
以其他的各國「奉者」內容來看,除了「奏者」之外,還包含了
「宿老、側近、城代、職能別奉行人、領域擔當奉行、軍事指揮奉行、當值奉行」。
因此「奉者」並不指一種特定職位,而是一種「文書發行負責人」的意涵,
嚴格來說並不等同,也不該等同於「奏者」一詞,
但是一個問題來了,假如這個大名家的文書「奉者」只能由特定的「奏者」連署,
那要將這兩者視成同義,倒也無妨,而武田家就很可能是採取這種特殊制度,
所以才有所謂「龍朱印之奏者」這樣的特殊名詞出現,
只是猶如 ajinaruto 所提,由於種種的因素,
目前學界對於武田家奏者役的執掌仍沒有很清楚的定論,因此也不能斷言。
究竟所謂的「奏者」的執掌該是什麼?
「奏者」的原始意義,大概跟 ajinaruto 所言差不多,是:
「一種將來自下級的申訴和訴訟案件向上級報告的『上奏』之職務……
在幕府的公方制度下的奏者更擁有代行發御狀的特權(副狀)……
言下之意即是能夠代替國主、大名行使部分的行政裁量權,
替大名過濾地方上的事務使其無需進行至大名處。
這和專職行政工作的奉行制又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其最主要工作仍在訴訟相關的事物上。」
如果在配合後來在江戶幕府定型的「奏者番」來參考的話,
江戶時的「奏者」是直屬於將軍之下的職務,
掌管城內武家禮式的管理,很多時候也擔任傳達將軍上意的使者,
擔任的資格也很嚴格,
一般只給要開始擔任一萬石以上大名的年輕諸侯兼任,
而在奏者番的二十名定員中,
有四名是特別兼任「寺社奉行」一職,以專門掌管寺社方面的訴訟案件,
因此將這視作一種對於政事初步熟悉、培養處理能力的階段,大抵是不錯的。
因故,回過頭來說,
武田家的「龍朱印之奏者」除了訴訟之外,也應該有兩個面向,
第一,這可能是一個對於年輕有潛力諸侯子弟的實務訓練單位,
第二,他們甚至可以行使國主、大名部分的行政裁量權。
(說真的,這也很類似江戶的四名寺社奉行制)
寫的有點亂,有疏漏之處,敬請包涵。
neil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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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茶,或號杜白,原名不詳,出身不明,事蹟亦多不可考。
但知其貌寢腹便,口吃多疾,落拓江湖,據近人某考證,實一混吃等死之米蟲是也。
出處:民明書房刊〈中華民國米蟲傳〉頁百二十三
※個人新聞台「星期一的胡言亂語」: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neil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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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205.60
※ 編輯: neilcat 來自: 61.60.205.60 (08/01 13:51)
※ 編輯: neilcat 來自: 61.60.205.60 (08/01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