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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速飆過120 疑未綁安全帶 【聯合報/記者楊昌林/台中縣報導】 偶像藝人許瑋倫車禍死亡,一名目擊者昨天向警方指出,許的轎車在案發 前時速超過一百廿公里,飛快行駛,讓他印象深刻。警方初步研判,許與 助理當時可能未繫安全帶。 一名貨車司機昨天凌晨以目擊者身分,主動到國道警察局泰安分隊陳述車 禍發生前他看到的情形。 他指出,廿六日深夜駕駛大貨車,沿中山高苗栗縣三義下坡路段外側車道 往南行駛,突然瞥見一輛白色迷你轎車以一百廿公里至一百卅公里時速, 在內側車道飛快行駛,很快消失在夜色中。 幾分鐘後,他經過車禍地點,發現剛才飛馳的迷你小車被撞得稀爛。回家 看新聞才知道,車裡的人是偶像藝人許瑋倫。 為了解許瑋倫與助理林怡妏是否繫安全帶,國道泰安警分隊昨天前往苗栗 三義消防分隊查訪,當晚趕抵現場搶救的隊員表示,當時看見傷者的安全 帶未繫在身上,不知是未繫或車禍撞擊致安全帶鬆脫。警方初步研判,許 、林可能沒有繫安全帶。 警方說,如果兩人有繫安全帶,車禍時應會在身體造成勒痕,為求慎重, 已請醫師協助檢查兩人身上是否有勒痕。 警方為調查肇事原因,前晚至昨天三度偵訊林怡妏,她先是說開車載父母 出遊,從南投縣駛經中山高,途中超過一輛汽車後即失去知覺;昨天上午 先改口表示開車從南投縣廬山山區至中二高北上,許瑋倫在車上睡覺;後 來又說,車子不是她開的。警方下午三度偵訊時,她坦承轎車由她駕駛, 但肇事經過都不記得。 因為林怡妏說話顛三倒四,醫師表示林可能驚魂未定,警方將擇期複訊。 【記者楊昌林/台中縣報導】藝人許瑋倫傷重死亡案,警方將在偵訊許的 助理林怡妏後,把林及肇事大貨車司機黃碧祥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 【2007/01/29 聯合報】@ http://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12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