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環境決定論
盛行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
論述內容:人類的分布,活動及文化與社會的特徵,深受自然環境的控制與影響
此學說受達爾文物種起源論及自然科學之影響
2. 環境可能論
20世紀初由法國地理學者白蘭士所提出
論述內容:自然環境提供許多可能性,環境的利用由人類選擇創造,即人地關係是隨時代與人
而變化
3. 環境協調論
1930英國地理學者羅士培提出
1960年美國地理學者巴羅斯稱地理學為人類生態學,主張人文地理學包含兩大課題
a.人對週遭自然環境的適應
b.人與自然環境間的相互影響
在環境漸惡化的今天益受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