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ncex (V六)
看板WinMine
標題[閒聊] 聯盟賽未來走向
時間Thu Sep 4 01:25:02 2008
以下是我原先規劃要一步一步執行的一些規則
主持人可以參考看看 或是各隊隊長討論是否可行
總之只是參考 不認同就當我在賺p幣吧
很多人認為聯盟賽就是跟熟的人在一隊才好玩
管我的隊友戰績怎麼樣
反正踩地雷很靠運氣的 戰績好壞就交給命運吧
限制這麼多有的沒的實在很複雜
或許是我模擬gm的遊戲玩太多了
我還是相信透過gm精明的操作能夠讓隊伍功力大增
說明白了就是我認為選手之間的實力還是有差異的
短期內可能看不出來 不過長期玩下來還是會有差別
當然如果每位選手都覺得無所謂
跟我認識的在一隊就好
這可能就失去了我原先舉辦聯盟賽的意義
如果都是認識的組一組 沒有選秀制度 沒有自由市場制度
我相信根本湊不到人組隊開戰
那些平常踩地雷朋友比較少的 或是來這個板時間不長的 根本沒辦法組
以上是我主觀的看法 認同的在繼續看下去吧
1.複數約必須有未來要比現在多的限制
例如簽下三個月複數約
第二個月一定要比第一個月多 第三個月一定要比第二個月多
這個gap我建議是以100批幣為最底限單位 主持人可以衡量看看
原因
複數約是用來綁住優秀選手的最好辦法
但是如果可以無限制的不斷綁下去 就會形成強隊恆強的局勢
於是此規定用來讓綁住優秀選手的隊伍付出相當的代價
綁住優秀選手或許在初期可以馬上看到成效 但是在後期會逐漸壓縮薪資空間
(國際各大運動聯盟都有此規定)
2.經由選秀加盟的新人合約一律統一必須簽下四個月複數約
而新人約的內容也固定為 1000 1100 1200 1300
原因
此規定是為了避免未加盟的新手已經跟某隊有暗盤
但是因為選秀順位問題不能如願加入該隊
因此只簽了一個月就落跑
如此會對當初選進該選手的隊伍照成莫大的傷害
浪費了一個順位選選手卻只能用一個月
3.合約附加條件除了可以附上team option或player option之外
還有一個球隊優先續約權:
當該選手合約到期時 如果有其他隊伍對該選手提出合約報價
舊隊伍有權利決定是否在24小時之內以對方報價的1.2倍的合約價格簽下該選手合約
原因
此附加條件可讓隊長買個保險
避免合約到期選手說走人就走人 造成人力嚴重不足的情況
4.未來如果選手人數過多 可以考慮擴充成六隊(五隊賽程不好排 排了也不好打)
或是每週賽程變成五打五(必須打到R9 能不能順利消化完是個問題)
5.目前季後賽賽制我覺得還是不太好
但是暫時想不出更好的方案 還有改進空間
6.之前有些規則修正增加了後攻隊的優勢
是為了季後賽做準備 讓例行賽成績好得隊伍能夠有些優勢
不過目前看來這個優勢十分渺小 暫時沒有更好的辦法 還有改進得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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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吧
一直以來我都是非常排斥non face to face communication的人
msn平常能不開就不開 開了只用來討論課業或連絡事情或玩遊戲
因為包括我自己以及身邊太多血淋淋的例子
就因為揣測螢幕對面那個人的情緒 而造成了無法化解的衝突或誤會
高中聯考作文我也只拿26分 最痛恨的就是寫抒情文(還好那年是論說文)
所以我不曾嘗試要把我的情緒灌輸到文字之中
想到甚麼就打甚麼 能夠造成這麼大的效應 我自己也大吃一驚
有跟我通過信的(尤其大牛最多)都知道
我回答一向簡短 只要覺得我能夠把我的意思表達出來就好了
不知道打上面這段有甚麼用
我想說的是 我不是不能溝通的人 我也不是不會承認錯誤的人
不管是internet或是現實生活中都是
但是連讓我溝通的機會都沒有 是不是對我太不公平了
(deep那篇就我看來很明顯句句帶刺 我不認為那是溝通 不知道其他人怎麼想)
差不多就這樣了
就跟我回deep信說的一樣
傷害已經造成 或許我離開對大家都好 結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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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 但是卻可以一天摧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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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oshassault:五打五還不錯 哈哈 09/04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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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othatet:季後賽的賽制是要用在聯盟賽的嗎@@? 09/04 07:27
推 gothatet:我寄信問好了XDDDD 09/04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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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ion814:推 不是熟的在同一隊就好!!!! 09/04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