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每人均須與同組內參賽者進行四場對戰,雙方各有二次先攻與二次後攻的機會。
由何隊執行邀請,由雙方自行協調。
02.比賽開始前由雙方協調規則(廢格否/探路否),若無共識由先攻方決定。
03.比賽時間由雙方自行協調約定,只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把賽程完成即可。
04.如遇斷線,請雙方重新進行該場比賽。
如果屢屢斷線,請回報兩位負責人,該場賽事先暫延。
05.如遇對手惡意關閉遊戲或假斷線,請存下圖檔回報。
06.如遇對手缺席(或聯絡不到,以信件為證),則判定對手四敗,己方獲四勝。
但該場次勝分不列入勝分王的成績統計內。
07.需完成所有賽程方能角逐勝分王。
08.例行賽期間,請參賽者保持上MSN或PTT的習慣,以方便與對手約定比賽時間。
09.例行賽期限結束後,如還有賽事未完成者,且雙方皆無說明缺賽的理由,
裁定雙方皆為四敗,如有特殊原因者,請在一天之內補完賽事。
10.戰績相同時依照下列順序比較:
1.戰績
2.總得失分
3.加賽(若出現加賽所有相關成績一併列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