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ismarcp: 啊對耶,這也是好方法 10/01 23:55
推 LechiWaky: 這是不是表示我其實不需要跟警察勾勾纏? 10/01 23:56
如果你確定自己要用司法的強制力 來保障自己的話
(雖然通常是會和解
不過這種社會關係的破裂還是很難彌補的 所以真的要仔細思考
而如果硬是拒絕和解 要讓對方留前科的話 那傷害又更大了
對我來說 背負"讓一個人有前科"的感覺並不好受 自己不要後悔就行了)
那你就照上面說的 直接寫告發狀到地檢署(通常在法院旁邊)
他們會有一個窗口專門收告發狀
丟給承辦阿姨他們會幫你看一下格式有沒有缺
有缺現場用筆寫一寫補完就好了
講司法 告發的動作太簡單了
一個小時寫狀紙 第二個小時就能送出
難的其實是做人
→ churryrain: 推~本來就不需要跟警察勾勾纏唷 10/01 23:57
→ churryrain: 筆錄完成後要仔細檢查確認警察詳實記載再簽名 10/01 23:58
推 LechiWaky: 可是我有點想知道你不想寫的方法XD 但你不想寫就算了~ 10/01 23:58
我補了最後一段了 你要小心一點
推 kageo101: 是說事主不是有拿到可愛警察給你的名片?怎麼不找他 10/01 23:59
→ LechiWaky: 那位警察說是不建議我提告...囧 10/02 00:00
推 Justprudy: 所以說提出告訴就是最方便的嘛 10/02 00:02
推 kageo101: 呃......如果只是想息事寧人的話真想請他不要印那句日文 10/02 00:02
推 monkeydpp: 第一位警察不建議你提告是因為對方還沒有陰你呀 10/02 00:04
→ monkeydpp: 都已經被對方陰第二次還不提告是怎樣... 10/02 00:04
推 irina0629: 那個警察第一天就想吃案才打給學校吧 10/02 00:05
→ irina0629: 為避免被原po投訴再裝個好人給名片 10/02 00:05
→ monkeydpp: 別人都擺明要讓你死了 還乖乖的把脖子申出去被宰是怎樣 10/02 00:05
→ bismarcp: 就算到檢察官那邊也未必會留前科紀錄啊 10/02 00:06
推 shalidi: i大是對的!我也覺得他打電話給學校那邊就......有問題 10/02 00:07
→ bismarcp: 檢察官也有可能依據刑事訴訟法253-2,叫對方向被害者道歉 10/02 00:07
→ shalidi: 還有阿,對方犯罪有前科是自作自受,為啥是原PO讓他有前 10/02 00:08
→ Justprudy: 先告再談 談完也履行完畢再撤告 OK的 10/02 00:08
推 LechiWaky: 反正這是告訴乃論 到時候想和解也是可以吧還能要求 10/02 00:08
→ bismarcp: 、支付精神損失、寫悔過書、捐錢來換取緩起訴 10/02 00:08
→ LechiWaky: 精神賠償或和解金之類的不是嗎? 10/02 00:08
→ shalidi: 科???原PO逼他犯罪了嗎?說的好像犯了罪不需要接受法律制 10/02 00:08
推 a85316: 推這篇 真的可以直接告 10/02 00:08
→ bismarcp: 對啊,只要和解達成,簽和解書,原po撤告一樣不會留案底 10/02 00:09
→ bismarcp: 只是記得要簽和解書,不要光聽口頭嘴砲 10/02 00:10
和解談判過程由調解委員(通常是吃飽沒事幹的阿伯或里長)達成
最後會有民事庭法官來幫兩造簽和解書
本來就會有強制力
→ shalidi: 裁一樣,對方犯罪就是因為他自己不檢點,他有前科干原PO 10/02 00:10
→ shalidi: 底事???你想處處留餘地給別人,別人是想要你的命 10/02 00:11
推 kageo101: 不過現在比較擔心那位"朋友"會不會又落老公來堵人... 10/02 00:11
→ irina0629: 同學栽贓 學校河蟹 警察吃案 教官恐嚇...真慘 10/02 00:11
→ irina0629: 若等到連證明清白的記錄都被消除 10/02 00:11
→ irina0629: 那這一課真是比課堂上學的要深刻多了 10/02 00:11
→ bismarcp: 那只會罪加一等... 10/02 00:12
推 sukidase: 覺得趕快告 趁剛開學比較有空QQ 10/02 00:13
推 wurara22: 好想知道是哪間學校 10/02 00:49
推 wendy591: 是南開嗎? 10/02 01:07
推 doroarien: 不管怎樣原原PO都要小心自己的安全 對方一定要尋仇的話 10/02 01:18
→ doroarien: 我們的法律是沒有辦法幫妳防得住的 10/02 01:18
推 poju1024: 搞了一整天還沒報案.... 10/02 01:42
推 aimify: 推~清楚 10/02 02:11
推 lun1110: 我之前告詐欺是警察直接把鍵盤讓我Key...0.0幫我修正而已 10/02 02:22
→ lun1110: 不過也很有效率,一禮拜就抓到了XD...感謝高雄警察 10/02 02:23
→ lun1110: 應該不至於說有不記載你敘述的問題吧 10/02 02:23
那是你碰到的警察讓你這樣弄 XD
其實他書面可以不記載,不過現在會有錄音錄影,偵查庭時可以請求調閱。
有的局沒有這種設備,就會出問題。
推 chiutepiao: 原po都知道是告訴乃論了…怎麼還說是告發 是告訴狀啊 10/02 04:38
哦對啦在這例子應該是告訴
噓 ea9715234: 拒絕登載?筆錄不清? 你不知道筆錄要簽名喔?? 10/02 09:56
→ ea9715234: 有沒有要補充說明 筆錄是否詳實記載 都會問你 10/02 09:59
→ ea9715234: 案情不講清楚 筆錄不看清楚 還要說是警察的缺陷 唉 10/02 10:00
你以為你講什麼都要寫喔
筆錄就是"警察問 你答"
你想講的東西,他可以不問。
要說補充說明,可以啊,寫在最後面,前面要件引導你不成立。
你是檢察官花兩分鐘看了怎麼想
理論上法學上要嘴炮都很容易啦 實際上是要構成的還是心證
推 yuannh: 今天已經過了一半,到底是告了沒 10/02 11:46
推 antiaris: 趕快告下去再說好嗎 10/02 13:24
→ irina0629: 再吞下去真的只能哭了吧? 10/02 14:21
噓 ea9715234: 引導? 阿最後是都不用簽名確認就對了 10/02 17:37
→ ea9715234: 簽名確認就是認同筆錄了 警察有強迫你簽喔? 10/02 17:39
→ ea9715234: 你不簽不滿意筆錄 警察能怎麼樣 10/02 17:41
→ ea9715234: 不簽名、不滿意筆錄 10/02 17:43
好啦你最懂啦你最強拉 你國考一定早就過了啦
檢察官大大 大法師大道長 我錯了
爽了沒
一看就知道阿宅
整天在那邊爭是非 誰管你理論上怎樣
我在意的是原po
→ irina0629: 樓上說的沒錯 但有些腦波弱的容易被牽著走 10/02 18:11
→ irina0629: 現實生活中很多詐騙 證明有壞人也有腦波弱的 10/02 18:12
推 Ephraim: 本來就是報案的人要講什麼警察都要記錄, 雖然說是警察問 10/02 21:58
→ Ephraim: 報案人答, 可是警察沒辦法修改你要回答的內容, 即使他覺 10/02 21:58
→ Ephraim: 得你回答的不妥, 他也只是會勸你不要這樣答. 我以前去告 10/02 21:59
→ Ephraim: 過別人恐嚇 (不過是長官命令, 我個人沒有很想提告的意願) 10/02 21:59
→ Ephraim: 所以當警察問到我是不是想提告對方恐嚇這一題時, 我就老 10/02 21:59
→ Ephraim: 實說是長官叫我來的, 我個人其實沒有意願. 警方不想這樣 10/02 22:00
→ Ephraim: 寫, 勸了半天我就說我一定要這樣回答, 你不能動我的答案 10/02 22:00
→ Ephraim: 最後還是這樣寫在筆錄中了. 要是最後警察有什麼沒問到的 10/02 22:00
→ Ephraim: 還是可以寫在補充意見中. 如果到了法庭檢察官問的時候自 10/02 22:01
→ Ephraim: 己覺得有什麼重要的筆錄中沒說到還可以再說一次! 10/02 22:01
→ Ephraim: 勸告原原po要是警察有河蟹或不想幫你移送的感覺時, 直接 10/02 22:02
→ Ephraim: 問清楚警察的姓名編號還有該分局的督察室電話, 跟他說你 10/02 22:02
→ Ephraim: 要去督察室申訴這位警察, 保證態度馬上就會改變的 10/02 22:03
※ 編輯: lasda (118.167.89.136), 10/03/2014 02: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