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eh10jp: 報案不用找律師!我當初報案是自己去刑事局總部報的... 10/01 19:47
推 PMPJ: Lawyer, Law, Pttlifelaw 這三個法律相關板可以先去問問看 10/01 19:47
→ kageo101: 法官或檢察官的確會兇人 不過只要原PO行得正就不用怕 10/01 19:48
推 yeaha0055: 請堅持 加油 不然那女的行為只會更囂張 10/01 19:49
推 mermermer: 高調 10/01 19:50
推 iloveyougogo: 堅持下去!!不要讓他們逍遙!! 10/01 19:51
推 tangyuwen: 請堅持,不要讓小人得志 10/01 19:53
推 chwu66: 跟媽媽說,盜帳是違反比例原則~太過分了 10/01 19:55
推 qqapple: 堅持到底,不然對方會更囂張!(握拳 10/01 19:55
推 aimify: 加油!訴訟很難熬,請你一定要好好支撐住女友! 10/01 19:55
→ chwu66: 學校想河蟹的話~得先找媒體 10/01 19:55
推 mei429: 堅持下去 10/01 19:57
推 ninisoda: 高調 太過分了 10/01 19:59
推 ashkaze: 堅持下去!! 如果當初誠實道歉沒再搞小動作誣賴不就沒事了 10/01 19:59
推 kickyjump: 媽媽可能也是擔心後續衍生的麻煩事 但一定要堅持下去 10/01 19:59
→ kickyjump: 學校跟同學都真的太過分了 10/01 19:59
噓 cp120420: 要是沒做見不得人的事情到底有什麼好站不住腳?趕快告杲 10/01 20:01
推 marronn: 加油!! 10/01 20:01
推 lmfhahha: 打110警察就不會說不了,因為都會紀錄追蹤 10/01 20:02
推 echocho: 辛苦了 加油!!!!!!!!! 10/01 20:02
→ cp120420: 發生這種事情只能請原po冷靜,身為男友要支持她!加油 10/01 20:02
推 lynn0809: 請加油!!! 10/01 20:02
推 ooMilKoo: 河蟹也是要對方有道歉吧 沒認錯免了 10/01 20:03
推 Ichbinyy: 如果都要找律師o.o為什麼不要再去警局前找律師?> < 10/01 20:03
推 waspie: 我記得上學期臺大的也有告成功 可以聯絡看看 10/01 20:03
推 iloveyougogo: 有沒有好心的板友能幫忙蘋果爆料? 10/01 20:03
推 lmfhahha: 轉去八卦就會有記者主動跟你聯絡了 10/01 20:04
推 suner8467: 跟媽媽講 不要檢討被害人!!!!! 10/01 20:05
推 rainlingQ: 我都想罵髒話了,為什麼這個變態的社會第一個檢討的是 10/01 20:05
→ rainlingQ: 受害者,原原po別怕,跑法院只是麻煩點但不困難 10/01 20:05
推 attack911: 告下去就對了! 10/01 20:05
推 lovetoo: 我不想揣測警察說這些話的用意,不過我勸你還是提告,請 10/01 20:06
→ lovetoo: 直接到地檢署按鈴申告。 10/01 20:06
推 momogi1105: 你跟她媽說 如果有天你的好姐妹偷了你提款卡擅自提錢 10/01 20:07
→ momogi1105: 還污衊妳說妳以前也偷提過他錢 這樣還會想河蟹? 10/01 20:08
推 sin27: 當然要告阿,不然可能會被倒打一耙 10/01 20:08
推 j035p: 加油!!不要讓小人得志 10/01 20:08
推 Chiu1022: 加油啊 10/01 20:08
推 peter555565: 你就直接陪她去嘛,不要找媽媽一起就好啦!! 10/01 20:08
我也想陪她去,但原PO住南投,我在中壢念書
可能得等課少或六日才能南下去陪她
推 steven0315: 滿20歲應該不用父母吧? 10/01 20:10
原PO只有18歲
推 clowve: 警察可能只是覺得你們跑法院很辛苦 先報案再說吧 10/01 20:11
推 churryrain: 建議提告,至對方說你女友也做過一樣的事那就讓她告 10/01 20:12
→ xdbutterfly: 就算真的是被法官唸一唸也好啊 讓他記一輩子 10/01 20:12
→ xdbutterfly: 拜託一定要報案 10/01 20:12
→ churryrain: 目前鬧成這樣,就算河蟹,外人也不清楚事情全貌,搞不 10/01 20:13
推 winnie759281: 堅持提告,警察只是想省事 10/01 20:13
→ churryrain: 好對方在系上排擠妳女友什麼的,最後是無辜卻要承受一 10/01 20:14
推 waspie: 為什麼媽媽不挺女兒 :( 10/01 20:14
→ churryrain: 堆流言壓力,那不如告一告還自己清白 10/01 20:14
推 ariel780102: 提告才能給那個a教訓,只要自己沒有做錯事何必怕法官 10/01 20:14
→ ariel780102: 兇 10/01 20:14
推 poju1024: 莫名其妙的老母...... 10/01 20:14
→ doroarien: 媽媽的態度也可以理解啦 就是怕女兒以後被學校針對吧 10/01 20:15
推 perovskite: 盜帳號是嚴重的惡行 不是惡作劇耶 當然不能算了 10/01 20:15
→ doroarien: 但18了應該也可以自己做決定了 10/01 20:15
推 eva2255848: 被法官念念也要告!!! 加油!!! 10/01 20:15
推 xdbutterfly: 我覺得媽媽也是擔心啦 但好好溝通應該會聽吧 10/01 20:15
推 apnaapna: 拜託告吧,這種人沒受到懲罰你甘心嗎? 10/01 20:15
推 kageo101: 台灣社會風氣真得很糟糕 檢討被害人覺得上法院警局就是 10/01 20:15
→ perovskite: 就算講話或行為有得罪人 也不是盜帳號的正當理由 10/01 20:15
推 poju1024: 警察要吃案,都會勸人不要報案,別聽警察的話... 10/01 20:16
→ kageo101: 不好的事 寧可大事化小也不要惹麻煩 結果公平正義就沒了 10/01 20:16
→ apnaapna: 不透過法律途徑還自己一個清白,以後被黑掉的是你。 10/01 20:16
→ perovskite: 更何況還損害到原Po的選課權利了 贊成提告 10/01 20:17
推 poju1024: 所以是下午到現在都還沒報案成功??? 10/01 20:18
狀況是這樣的
根據經驗,警員會打電話給學校
原PO是認為,在跟學校溝通時由家長出面講話的話校方會比較聽得進去
另外,原PO的媽媽今天下午有打給教官
她跟教官說"我女兒很肯定的說她沒有動那位同學的選課,
所以請學校依定要查清楚,如果那位同學堅持我女兒有動的話,
也請她去報警沒有關係"
而有河蟹意圖是晚上
所以媽媽也並非完全不挺女兒
推 ACEMOON: 原原PO朋友罪證確鑿 法官絕對不可能念念而已 10/01 20:18
→ qqapple: 家長通常怕麻煩,如果這次河蟹掉了,原po女友心裡一定會 10/01 20:19
→ qqapple: 疙瘩的 10/01 20:20
→ miwako: 媽媽怕 通常都是擔心 像我媽就很怕"上法院"會留紀錄...= = 10/01 20:20
推 jingl: 加油! 10/01 20:20
推 BlueClover: 報案>拿三聯單>先預約法扶詢問接下來步驟 10/01 20:21
→ qqapple: 正面迎擊問題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10/01 20:21
推 cckkyle: 都走到這不了 不告是一刀 告也是一刀 就告吧 10/01 20:21
推 jyekid: 如果你女友描述的是真 警方調個紀錄一查 女方絕對GG 10/01 20:22
→ BlueClover: 真的不用理會媽媽那種莫名奇妙的河蟹反應!! 10/01 20:22
推 Ichbinyy: 不用媽媽陪也可以告........可以找朋友陪? 10/01 20:22
推 tatair: 如果今天那位盜帳女和原po誠心道歉,那河蟹掉就算了, 10/01 20:22
推 agete: 這樣也可以檢討被害者真的挺誇張 希望你們加油!! 10/01 20:23
推 master2102: 父母都希望小孩平平安安但是多要小孩忍下來,這樣事 10/01 20:23
→ master2102: 情才能在他們掌控之內,但是這樣是不好的,要學會自 10/01 20:23
→ master2102: 己決定,如果十年後再來想這件事情,你會不會後悔忍 10/01 20:23
→ master2102: 下來,如果會,那就去報案 10/01 20:23
→ tatair: 媽媽的想法可以理解,但這種人不該受點責罰嗎? 10/01 20:23
→ cckkyle: 你男朋友是做甚麼用的 不用媽媽陪 你直接陪她不就好了 10/01 20:23
推 TARONHSAU: 要告,這種人不給她點顏色瞧瞧,一定會開染坊給你看 10/01 20:24
推 qirt0402: 告下去阿 10/01 20:25
→ TARONHSAU: 問題已經不單單是盜帳號,還有誣告,這種虧你忍心要你 10/01 20:25
→ TARONHSAU: 女朋友往肚子裡吞? 10/01 20:25
推 wurara22: 這沒有告那人以後一定是在原PO周圍、系上到處亂講讓PO黑 10/01 20:26
推 soga0309: 事情搞成這樣 原PO吃下去可能會被認定自己也有問題喔 10/01 20:28
推 nujevol: 加油! 10/01 20:29
→ jingl: 給你女友拍拍喔 ~ 要堅強 ~ 10/01 20:30
推 petestar: 就往事發地點你女友方便前往的地方法院告啊 學生而已時 10/01 20:32
→ petestar: 間應該還算彈性 告人不會很麻煩 我媽今年遇到委屈也有告 10/01 20:32
→ petestar: 就是出庭去而已 主要是讓對方無法立足 污衊別人很不可取 10/01 20:33
推 chungrew: 推cckkyle,是男人就拿出你的肩膀出來,陪在女友身邊 10/01 20:34
推 ko74652: 加油 一定要告 一定要給這種人一點教訓 10/01 20:35
→ chungrew: 不然女友最需要你的時候,你還要等到禮拜六,未免太遲 10/01 20:35
→ yeaha0055: 跟媽媽說清楚這狀況 若不給他教訓 女兒以後只會被 10/01 20:38
→ shinome: 如果學校能好好處理根本不用走到這一步 10/01 20:38
→ yeaha0055: 變本加厲的欺壓 可以想像這種情況若被河蟹 10/01 20:38
→ yeaha0055: 那種人有多少更惡劣的舉動 10/01 20:38
推 er26562002: 很認真的跟你說被河蟹的話蘋果或議員都很方便 10/01 20:41
→ er26562002: 會有案底的又不是原原po 快報警阿 10/01 20:42
→ asmanu520: 請一定要堅持提告啊!!!!!!!!!! 10/01 20:44
推 petestar: 還有其實不一定要找律師 因為律師要花錢 除非對方也有找 10/01 20:45
→ asmanu520: 不告不就好似間接承認被汙衊的部分了嗎 10/01 20:45
→ petestar: 報警->法院提告->找蘋果-> 是最好的步驟 10/01 20:45
推 darkagesgaga: 原Po在南投哪裡 也許我可以幫忙喲 10/01 20:45
草屯,妳是律師??
→ petestar: 基本上板上的意思和意見都很清楚甚至有教學文了 如果你 10/01 20:47
→ petestar: 們還什麼都不做只會一直PO文…那我會覺得這裡被當個板了 10/01 20:47
厄....
原PO已經跑了四趟課務組,一趟警局了.............
推 fiercy: 感覺已經不需要再循學校途徑了,校方找也不需要去 10/01 20:51
→ petestar: 抱歉 我沒表達好 我的意思是接下來進一步去採取行動 10/01 20:51
推 chasechase: 不是還有另一個受害的同學嗎 10/01 20:52
→ asmanu520: 對耶,所以另一個同學是退他什麼課 10/01 20:53
銀髮族英語教學實務
推 c456492: 不告事情變成羅生門,你確定你女友在班上還能站的住腳? 10/01 20:54
推 zop: 不需要找媽媽,媽媽根本局外人,同時又有操控能力,只會壞事 10/01 20:55
→ milktea78: 警察的話............... 10/01 20:55
→ c456492: 還有準備轉學考吧,不是輸了要走而是這個環境根本不健康 10/01 20:57
→ asmanu520: ...那女的還真的會掰耶,這麼剛好都互相有密碼喔 10/01 20:57
→ asmanu520: 然後學校質疑你女友的動作太可惡了,請全力支持你女友 10/01 20:58
推 fabienne7: 軟土深掘 真可惡 10/01 20:59
推 qeppo: 都已經這個狀況了 提告反而還有洗清的機會 被做記號還隱忍 10/01 20:59
→ asmanu520: 報案,趕快封存電腦資料查清楚啊,太可惡了!!! 10/01 20:59
→ qeppo: 跟默認有甚麼差別 10/01 20:59
→ asmanu520: 好想知道是哪間學校哦(怒 10/01 20:59
→ a85316: 不需要找媽媽+1 都幾歲了 報警順便提告就暫時不用找律師 10/01 21:00
推 Stacey: 就算只是被念念,光讓他上法院就是一個懲罰了... 10/01 21:01
→ qeppo: 不過有沒有可能 同學用你女友的電腦登入退選自己的課 10/01 21:01
→ qeppo: 結果IP查出來真的是女友的 如果是這樣怎辦 10/01 21:02
這點我問過了
原PO是說,她上學期確實曾經用過原PO的電腦
但借她用的那幾次都不是選課時程
所以不需要擔心
推 zxcvf: 我也有想到樓上所說的情形 10/01 21:04
→ toratarot: 樓樓上 或許原po要提出當時不在場證明 表示 那個用電 10/01 21:11
→ toratarot: 腦的時間 自己根本不在電腦旁? 10/01 21:11
推 tangyuwen: 原PO有說對方退她課的時間她電腦被她媽沒收 10/01 21:12
推 a85316: qeppo是說 對方聲稱上學期原PO退她課的時間點 10/01 21:13
推 Jossie: 看到標題的朋友兩個字 好刺眼~ 10/01 21:13
→ asmanu520: 看原po是否有借用過電腦就知道了? 10/01 21:13
→ a85316: 退一萬步來說好了 另外那個也被對方退選的同學 10/01 21:15
→ a85316: 也一樣有惡整過對方嗎? 對供一下不就很明顯 10/01 21:15
→ uhawae: 好屌 10/01 21:15
→ asmanu520: 不過我還是覺得應該不會發生這種事,因為有兩位受害者 10/01 21:15
推 kklibra: 原po加油!!這種不公平的事情不要忍氣吞聲 10/01 21:22
推 z40296: 有些事情開始就不能暫停了!加油 10/01 21:23
推 sin27: 如果那時候真的故意用原po電腦退課那這陷阱也佈太久了吧, 10/01 21:25
→ sin27: 多大仇~"~ 10/01 21:25
推 Marsoctopus: 除非自訴,原告基本上不用找律師,只要告訴,檢警就 10/01 21:35
→ Marsoctopus: 會發動偵查,而原po就會轉成證人身分了。只要警訊檢 10/01 21:35
→ Marsoctopus: 方訊問到場陳述事實,其他都沒你的事情,其餘法庭上 10/01 21:35
→ Marsoctopus: 運作都是檢察官跟被告的事情了。真的沒那麼可怕啦。 10/01 21:35
推 Marsoctopus: 這種案件甚至會進入簡易或簡式程序,咻一下就結束了 10/01 21:37
→ Marsoctopus: 。 10/01 21:37
推 ogerea: 如果今天去學校是那個女生跟課務組那邊承認錯誤,我傾向於 10/01 21:37
→ ogerea: 河蟹。但是那個女生反倒是咬了原PO一口,當然告到底。 10/01 21:38
推 MattMoore: 太扯啦!!!!原PO加油阿!!! 10/01 21:45
推 missonly07: 快報案!覺得對方真的太過分了! 10/01 21:45
推 rainysky: 我比較黑暗,我覺得原po的ip有可能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 10/01 21:46
→ rainysky: 動過手腳 10/01 21:47
這太難了吧
要有多高超的電腦技術才做得到呀......
推 happyennovy: 交大都不太能動固定IP了, 我想其他學校應該沒啥辦法 10/01 21:52
→ happyennovy: 先確定你女友宿舍IP是固定IP吧, 法律程序我不是很懂 10/01 21:53
推 Fuong: 都成年人了還當媽寶 10/01 21:53
→ happyennovy: 其他祝你們順利, 這種不告以後出社會也是會偽造文書 10/01 21:53
我女友不是住宿舍,是住自宅
※ 編輯: ppu12372 (114.34.23.164), 10/01/2014 22:03:09
推 phiamore: 拍拍 覺得心疼 10/01 22:03
→ happyennovy: 住自宅牽中華電信之類的可能是浮動IP 10/01 22:12
推 chu0309: 趕快告拜託 真想看那種人自食惡果 10/01 22:15
推 keirooo: 出事都要先檢討被害人,臺灣這點真的很瞎,自己權益自己 10/01 22:22
→ keirooo: 弄啊,期待別人無用啊!大家都姑息這種人,所以社會上垃 10/01 22:22
→ keirooo: 圾越來越多。 10/01 22:22
推 keirooo: 妳女朋友應該成年了吧,報案還需要父母陪同才能報嗎? 10/01 22:25
推 wunei: 下午好像被推文淹沒再推一次 10/01 22:26
→ wunei: 那人還搞了另一個人 難道另一個人上學期也盜她課嗎? 10/01 22:26
→ wunei: 爸媽都是這樣,我媽也阻止我告公司,但我不理www 10/01 22:27
→ wunei: 告吧 不然女友真的是啞巴吃黃蓮了 10/01 22:27
→ bismarcp: 請看一下我的回應 10/01 22:31
推 wdpone5541: 警察再不受理的話,可以把拒絕受理過程錄下來,告他 10/01 22:39
→ wdpone5541: 匿報刑案 10/01 22:39
推 xantheholic: 幹!!!!!!!那女的太機掰!!!!!!!!!!!!!!!!!!!!!!!!!!! 10/01 22:41
→ xantheholic: 作賊喊抓賊喔!!!!!要硬起來啦!!!! 10/01 22:42
→ xantheholic: 絕對要告阿 那女的太陰險還裝乖!!!!!! 10/01 22:43
→ xantheholic: 那女的也有陰其他同學阿!!!! 10/01 22:44
推 yamada0924: 同是南投人推你們!別吞下去啊!!!加油!! 10/01 22:45
→ halulu: 不用找律師呀,去按鈴吧 10/01 22:47
推 melrosejin: 我被告過 告人不難 被告的比較麻煩 10/01 22:58
推 LisaLee: 加油!一定要幫原po爭口氣! 10/01 23:03
推 plusonezero: 一定要告,另外請問另一個被退的同學有什麼打算嗎 10/01 23:04
推 mjmj292: 南投草屯?是南開嗎? 10/01 23:05
推 yinglian: 告就對了 反正這口氣我是忍不下去的 10/01 23:10
推 drou07: 加油! 10/01 23:13
→ neverlight: 先猜會吞下去 10/01 23:19
推 LechiWaky: 不對不對 是四趟課務組四趟教官室和一趟警局 10/01 23:26
→ LechiWaky: 嗯對是南開 請不要戰我學店QQ 10/01 23:26
推 joycelch: 記者在哪? 快來抄求你 10/01 23:28
推 MSSM: 請勿姑息養奸 硬起來阿 10/01 23:50
推 mm210317: 一定要告 不告的話到時候那人到處污衊你女友怎麼辦 10/02 00:09
→ viviya: 警察怕麻煩 當然會勸原PO不要告 10/02 00:10
推 rainbowlove: 居然在我老家旁邊而已 為妳打氣!!!!! 10/02 00:21
推 chungrew: 希望南開校方拿出誠意,認真處理妳的問題。 10/02 01:01
→ chungrew: 加油加油!女版的版友都是很溫暖的,沒人會戰妳學店的啦 10/02 01:01
推 airlow: 跟警察講,是學校現在反過來誣賴她,逼得她訴求司法 10/02 01:06
推 lily0411: 原po加油!!我覺得媽媽的出發點可能是擔心過程原PO沒 10/02 01:54
→ lily0411: 辦法熬過來,學校應該都會有選課IP記錄,如果可以就叫 10/02 01:54
→ lily0411: 學校把上學期資料也調出來,同學既然說有也請麻煩拿出證 10/02 01:54
→ lily0411: 據再來大聲,我們學校是會寄信到個人信箱提醒+備份,就 10/02 01:54
→ lily0411: 不知道原PO學校有沒有這樣的機制 10/02 01:54
推 ichib: 不要縱容他阿,有一就會有二 10/02 09:10
推 pretzel: 那女的感覺不是第一次這麼做 10/02 09:23
推 bluevillage: 什麼都不用說,直接走法律程序就好 10/02 10:37
→ bluevillage: 這學校跟加害人擺明了看你們好欺負 10/02 10:37
推 muselove: 跟原po媽媽解釋,這種犯了錯還沒有悔意,甚至污衊原po 10/02 12:19
→ muselove: 放過他只會讓她更囂張認為自己贏了,一定要給她教訓 10/02 12:20
→ muselove: 更何況她是人母,不教訓她如何讓她有正確的觀念教訓子女 10/02 12:22
噓 wagatokoro: 紅明顯,這個是不是可以去生活法律板諮詢一下? 10/02 14:09
→ wagatokoro: 之前我也是為了小錢提告,我媽也不贊成,但她還是陪我 10/02 14:10
→ wagatokoro: 去法院了,所以我覺得媽媽應該只是擔心原PO。 10/02 14:10
推 wagatokoro: 補推 10/02 14:12
推 Faoitohins: 不要吞下去啊.... 站得住腳的事吞下去換自己被記過等 10/02 20:02
推 justlink: 遇到不要報案的 政風處打下去就好了 :) 10/03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