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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在中南美洲居住過一年,希望能據此佐證發言,與大家一同討論。 這件事情當時引起了很大的關注,我認為大部分的人都陷入『政府讓台灣孩子流落海外』 的迷思當中,民族情緒被鼓動的太激昂,台灣又是父系社會,自然覺得該讓人留在台灣。 然而吳憶樺的血液裡本來就是一半的巴西人,當初法院也判決讓他跟著外婆回巴西, 這邊我想提出,當年巴西外婆來台灣應該感覺到吳家強烈的敵意,大家都覺得 『妳是來搶我家(跟我姓)的小孩的!』所以她對台灣的印象應當不會太好,也沒有意願 要瞭解台灣的教育方式和生活環境,(語言隔閡是很強烈的,對年紀愈大的人愈強) 她根本就不信任這裡能給她的孫子一個良好的生活。 而把孩子帶回去後,相信吳憶樺也受到當地社會不少關心,後來巴西外婆無力照顧, 當她發出這個訊息的時候,有德籍夫婦能夠接手收養照顧,而雙方同在巴西, 外婆一定有親身瞭解過對方的環境,也能明白溝通,因此她放心的把監護權交出。 這件事情本就該告一段落,讓大家生活回歸平靜。 事實上吳憶樺也在巴西平安成長到了十八歲,以他認養家庭的條件來看,他說不定 能擁有葡萄牙語、英語、德語等多重的語言能力,個人認為這對他來說是很好的結局。 事隔多年又上新聞版面的最大目的,應該是為了募款, 但我查過台北巴西來回機票約莫只要五~六萬,至多十萬,三個人來台探親一個月 也不至於需要一百五十萬元的數字,至於為甚何需要那麼多錢? 箇中緣由就不是我們局外人能夠明白的了。 事實上我真心覺得現在的他應該比在台灣長大好得多。 吳家的親戚根本沒人知道他要回來,沒人主動跟巴西外婆保持聯絡, 這個消息還是透過新聞和基金會得知的,大家不覺得這樣很奇怪嗎? 總之,吳憶樺的成長過程比一般小孩曲折許多,但幸運的是有很多與他接觸的人 都關心著他,他也多少能取得需要的資源,這樣很好。 我很慶幸再次看到他上新聞是這樣的消息,而不是被『台灣啟示錄』之類的節目, 做成一個讓人心酸的結局。 ※ 引述《ringo543 (雷龍出國了~~帳號代管中)》之銘言: : 最近看到新聞又再把這件事拿出來說 : 不知道怎麼搞的,覺得有些........詭譎(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詞了) : 當初吳憶樺還在台灣的時候 : 外婆跑來台灣搶人,還口口聲聲說自己有照顧能力 : 最後法院依照外婆還有照顧能力,加上她是直系血親 : 判決吳憶樺須和外婆一起回巴西 : 結果回巴西後,外婆說好的返台探親,繼續學中文通通不當一回事 : 幾年後甚至說自己照顧不來,索性將吳憶樺交給別人領養了 : 看到這邊一整個傻眼@口@,這是在演哪齣? : 當初在電視上說的自己多疼孫子,結果根本和說的不一樣啊 : 最後,看到吳憶樺的近照,真有種"男大十八變"的感覺(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65.246
bb101:我也覺得 以外婆的角度來看 就算身體狀況不好無法自己照顧 11/05 11:26
bb101:應該也是希望他能留在巴西 至少能定期瞭解情況 11/05 11:27
ringo543:我看到的訊息反而是外婆方斷絕吳家和孩子的聯絡 11/05 11:28
ringo543:所以吳家透過新聞才知道孩子要回來而感到驚訝,倒不太 11/05 11:29
ringo543:意外就是了 11/05 11:30
tesoroisa:那為何這個基金會的人能夠聯絡上呢?這其中是否有 11/05 11:30
tesoroisa:省略的部份 11/05 11:30
KiroKu:150萬這數字真的很奇妙..就算遠怎麼可能花到150萬 11/05 11:30
KiroKu:基金會是說固定有在聯絡 .. 11/05 11:31
ringo543:聯合新聞網有說,基金會是要給吳家一個"驚喜" 11/05 11:34
ringo543:所以你的立論:驚訝->是否沒有繼續關心孩子 可能不成立 11/05 11:35
bb101:想法同t大 歐晉仁說他一年去看兩次 外婆不主動 吳家真的有心 11/05 11:36
bb101:也可以主動 11/05 11:36
bb101:我的意思是 外婆不帶孩子來探親 吳家還是可以主動去 11/05 11:37
ringo543:查了資料,基金會要給吳家驚喜是歐晉仁自己說的 11/05 11:38
ringo543:至於吳家平常有沒有想辦法關心孩子,和試圖透過其他渠道 11/05 11:39
ringo543:聯繫,就得看還有沒有相關資料佐證了 11/05 11:39
NOTHINGES:跨國婚姻就是麻煩 11/05 11:43
ringo543:用google查舊新聞功能發現好幾派說法,有些說歐晉仁探望 11/05 11:45
ringo543:時發現孩子穿著舊衣服,而且生活環境也不好,後來在基金 11/05 11:45
ringo543:會協調下找到善良的德國籍夫婦收養,才改善了狀況 11/05 11:46
Lovetech:推這篇! 我也覺得他被德籍養父母領養比在台灣生活好 11/05 11:46
ringo543:也有一派說外婆的養老金很夠用,孩子生活無虞有夠錢到上 11/05 11:47
ringo543:大學,是因為外婆身體狀況惡化才給人收養 11/05 11:47
shiaochu:吳他老爸老媽並沒有婚姻關係 11/05 11:47
ringo543:有些新聞有說吳家有定時打聽孩子狀況,在外婆找人收養時 11/05 11:48
ringo543:想接手把孩子接回,但也有些新聞說吳家完全狀況外 囧 11/05 11:48
ringo543:然後今日新聞蘋果和聯合新聞網雙方的描述都有出入 11/05 11:49
ringo543:結論:霧裡看花 OTZ 11/05 11:49
bb101:不管吳家的態度 光是看父母去世的時間點就可以發覺外婆來要 11/05 11:50
bb101:人是正常的 再怎麼說 也是從三歲帶到六歲 而且吳父去世後的 11/05 11:51
bb101:三個月她就來了 只是拖了兩年才能把孩子帶走 11/05 11:53
ice0110:吳家沒聯絡我看新聞寫語言不通 後來連絡不到 11/05 11:57
shiaochu:拉丁美洲是母系社會,孩子監護多半給母親 11/05 11:57
shiaochu:而不像是台灣, 都判給爸爸居多 11/05 11:58
ice0110:台灣有判給爸爸居多? 11/05 11:58
shiaochu:再加上父母又沒婚姻關係,女方扶養也很正常 11/05 11:58
iori9100:那如果是緬甸語 越南話 又會是怎樣的結局呢? 11/05 11:58
KiroKu:跟父系母系社會應該沒關係 祖父母的順位比叔伯高正常 11/05 11:59
shiaochu:再加上他老爸又授監護權給阿罵,所以一開始就是來亂的了 11/05 11:59
KiroKu:除非一開始能證明外婆的身體狀況已經無法扶養小孩 11/05 12:00
abc06:還是亂判 外婆根本沒能力養 11/05 12:01
xien721:我只是覺得順便拿這名義募捐要錢= = 11/05 12:07
ShiningRuby:緬甸語或越南話也很好啊,給有能力養的人一定比較好,學 11/05 12:09
ShiningRuby:什麼語言都行. 11/05 12:09
tesoroisa:to iori,你的想法,更讓我慶幸他沒有留在台灣成長。 11/05 12:10
iori9100:to tesor 有你這種崇洋媚外的人 還真慶幸他有出國啊~~ 11/05 12:14
iori9100:樓上那些覺得外婆沒能力養的人 也會讓你很慶幸嗎? 11/05 12:15
shiaochu:這CASE一開始阿罵就有監護權了,因為吳老爸給出來的 11/05 12:19
shiaochu:除非阿罵主動放棄,不然是不會輪到台灣這邊 11/05 12:20
shiaochu:不覺德國人收養不好,給有能力養的人+1 11/05 12:21
vivinanao:不管怎樣在臺灣募款真的很詭異= =回來玩玩勒… 11/05 12:24
shiaochu:這募款很莫名奇妙且很鳥+1 11/05 12:26
mikami1027:外婆是比叔叔親沒錯阿 11/05 12:41
imdog:這募款也太怪了吧= = 11/05 12:44
edina:募款一塊錢都莫名其妙啊 他要回來有什麼了不起嗎 11/05 12:45
pierides47:募款超怪的= = 都18了不會自己賺錢喔 11/05 12:50
penelope:募款超無腦 捐錢的也不知道在想什麼== 11/05 13:00
midas82539:.....我指正一下,吳憶樺的案子是原本是吳登樹和Marisa 11/05 13:34
midas82539:夫妻有監護權,但妻Marisa死後,漁夫吳登樹工作無法兼 11/05 13:35
midas82539:顧小孩,遂在2000年11月在巴西授權給祖母行使監護 11/05 13:36
midas82539:後吳登樹猝死,表親擅自宣布自己有監護權並扣留護照 11/05 13:39
midas82539:按我國民法1094條,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時,以 11/05 13:41
midas82539: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11/05 13:41
midas82539: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姊(案例無) 11/05 13:42
midas82539:三、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吳系台籍外公婆) 11/05 13:42
midas82539:再加上吳登樹早就在巴西授權給巴西祖母監護權 11/05 13:43
midas82539:按民法的法理本來就是給巴西外婆才對 11/05 13:44
midas82539:並可由02年,03年高雄高院將抗告駁回,裁定巴西祖母監護 11/05 13:48
midas82539:獲得一證,吳家擅自扣留護照以血親無限上綱本就可議 11/05 13:50
rici:我也覺得募款很怪耶 那這樣是不是大家都需要募款才能回家?!!! 11/05 14:03
mocimocy100:募款給他們全家來台灣玩???!!!要玩不會自己賺嘛???? 11/05 14:09
pd3mnd:M大專業! 11/05 14:11
yshin:推midas專業 11/05 14:42
summeruse:感覺吳家把小孩當工具了 連小孩狀況都不知? 11/05 17:13
winnie759281:我也覺得吳憶樺在國外生活並不會比在台灣差... 11/05 17:54
winnie759281:況且那是她外婆,怎麼牽都還是比叔叔還有資格拿到親權 11/05 17:55
winnie759281:不過我不會捐任何錢給他們,而且他們也沒資格募款 11/05 17:55
winnie759281:印象中這是違法的... 11/05 17:55
winnie759281:需要捐助的人那麼多幹麻捐給吃的飽穿的暖的人? 11/05 17:56
petestar:我也覺得150很奇怪 很像在炒作 而且對方親 人根本不知 11/05 20:29
petestar:回來當然歡迎 但某單位獅子大開口要150萬就很怪啊 需要好 11/05 20:31
petestar:好解釋一下 11/05 20:31
erty:募款中部分經費是要添購卅部電腦送給他社區學校 11/05 21:04
nbmrockon:淪為工具令人同情,但憑什麼募款我看不懂。 11/05 21:24
midas82539:SC-55-070421-18 您可以幫他一點教育及衣服治裝費用 11/05 21:30
ringo543:但他不是已經滿18了?而且這次募款是為了交通費 11/06 00:33
ringo543:和那個專案內容感覺沒有關係啊? 11/06 00:33
LiuShine:阿不就跨國乞丐 11/06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