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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板基本法] 2.0 ============================================================================= 1.攻擊侮辱或騷擾調侃板上女生或女性者,處二月以上五年以下水桶; 惡性重大或累犯不改者,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發表猥褻或客觀上足使女性心生恐懼或受冒犯之感之文字文章者,亦同。 2."無故"人身攻擊他人者,水桶一個月;情節嚴重者,處一月以上三年以下水桶。 蓄意引亂,或口不帶髒字卻蓄意挑弄板友,(如消遣他人或討噓在先) 再以其為受害者應免責,並以公平之名意圖拖人下水之惡意者,直接永久水桶。 對其免責抗辯及惡意檢舉,板方不予受理。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3.每個女生在女孩板,擁有以下三種自由權利: A.自在表意權。即自在表達她們感受的權利。 B.正當防衛權。即女生們若覺不舒服或受冒犯時所作基本反擊。 C.不必忍受特定對象或異性說教或頤指氣使。 是故女生們在女孩板應享有的自在感,和受尊重權利, 亦為板方裁決或認定事件之連帶參考要件。 若言論判定人身攻擊則不得免責,請各位特別注意這點。 4.轉錄與本板無關文章、無度轉文、明顯灌水衝文章數者,水桶15日。 另依站規第一條,未經他人同意即轉錄引用他人文字推文者,水桶一個月。 上述情況,惡意、累犯者永久水桶。情節重大文章劣退。 5.無分男女,請勿在本板張貼"徵友性"文章,此點非常重要請大家注意。 違反者水桶一個月,累犯者加重其刑,惡意者永久水桶。惡意或累犯文章劣退。 6.本板不歡迎廣告與商業市調類文章,此類文章經認定,非屬故意或僅輕微違反 者,逕行砍文;情節嚴重屬故意者,劣文退回併水桶處置。(無特定期限) 7.以[公告]形式發文者,水桶一個月。誤回板主公告或非惡意者,不罰。 惡意或累犯文章劣退。 8.曾受水桶處分,續以分身違反板規者,直接永久水桶。 經帳號部分身調查判決確定,仍以新分身違反板規者亦同。 另,永久水桶名單視為不受歡迎使用者不得開分身發言,經查獲分身一併永久水桶。 案例適用說明: 某甲已經站方調查使用多重分身判決確定,後以新ID於板上發文時, 再度違反板規所訂違規事項,此種狀況即處以永久水桶。 ps.所謂新ID,以IP位址確認相符為認定標準, 此條款請見帳號部近期(2010)暫停受理案件之授權公告。 9.請勿使用注音文,初犯警告一次並請於二日內修改,逾期仍未修改者, 水桶十五日併劣文退回。 10.本板嚴禁下列文章︰ 一行文、注音文、誇張錯字文、廣告(買賣)文、未經板主同意之個人作業問卷、 徵友聯誼揪眾文、任何與本板明顯無關文章;違反者皆以水桶十五天起跳。 惡意或累犯文章劣退。 11.發表文章時請注意文章"排版",以利板友閱讀,如有超過三篇以上嚴重未排板 文章,將予刪除並視情節輕重處以水桶。 12.請勿"連續發表"宣傳文。 有關女生權益之活動,請先寄至任一板主信箱,經板主核定後再行發表。 (非屬特定廠商謀利性質之女性相關活動文章) 但每次以乙次為限。(即每項活動只可發表一次宣傳文) 如有違反者將逕行刪除並視情況予以處分。惡意或累犯文章劣退。 13.本板發文與推文限制: 登入次數 120 次以上 劣文篇數 1 篇以下 14.刻意宣傳個人部落格、相簿或與本板事務無關網址,(疑似程度由板主裁定) 初犯警告一次,再犯者水桶十五日。但在簽名檔內者,不在此限。 惡意或累犯文章劣退。 15.挑動看板或網路紛爭、事係私人恩怨卻直接於板上挑人發文者,直接永久水桶。 發表易生爭議,足以引發不同族群或群體間紛爭之話題者,亦同。 惡意或累犯文章劣退。 16.關於板友自由權利,於為防止妨礙他人權益、避免板上危難、 維持板上秩序、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板主得以處分限制之。 上述處分,準用板規第二條規定。 17.考量非常時期時公權力之有效行使,水桶名單中處分已達規定期限但 未自行申請解除且犯行相對輕微者,得由板主作彈性調整。 18.男性板友發言時用字遣詞請顧及女性板友感受,避免不雅或鄙俗詞彙。 19.若有任何問題與意見歡迎來信討論,板主們將會作出適切決定。 ============================================================================= 板規3. 新增 "若言論判定人身攻擊則不得免責,請各位特別注意這點。" 板規8. 新增 "另,永久水桶名單視為不受歡迎使用者不得開分身發言, 經查獲分身一併永久水桶。" 板規1.、2.、4.、5.、7.、10.、12.、14.、15. 增加劣退罰則。 修改發文與推文限制: 登入次數 120 次以上 劣文篇數 1 篇以下 公告宣布即刻實施無緩衝及不溯及既往 2013/08/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40.10 排板 ※ 編輯: maxxsu 來自: 219.85.40.10 (08/15 08:40) ※maxxsu 於 08/16/2013 13:19:07 將推薦值歸零 板規4. 惡意累犯者 改為 惡意、累犯者 ※ 編輯: maxxsu 來自: 219.85.86.70 (01/17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