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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知道的嘛 台幹,台幹,一不小心就變台流了.....(嘆)) 我們是老闆的心肝寶貝也是眼中釘!! 反正只要有 26 努力拼一點,表現" 稍微""可用.... 你可能就馬上回家吃自己了,外帶還背背黑鍋什麼的... 除了我自己的體驗外 又陸續聽到幾個朋友有一樣下場,所以我雞婆一點把相關法律條文貼出來 希望大家都用不到.. ---------------------- 尤其是很多只領台幣+人民幣的朋友,只要勞資關係是存在,而且發生在台灣灣 契約是在台灣,都適用台灣法律,可以看我第二條所寫,雙重契約的部份份 當然要你的老闆幫你有投保勞保 如果只領人民幣,在台灣也沒有投保勞保 下面你都可以跳過.... 所以我被資遣後,領了公司將近三個月的 台幣的資遣費 加上我請了律師去爭取後 我在大陸這邊的所有薪資補貼與房屋補貼...這部份就滿補的.... 然後現在開始領失業救濟金了........ 唉~~~正式轉中游了.... PS: 資遣費有220萬的免報稅額度......今年大概是不用繳稅了... ============================================================================= 1.失業給付資格: 非自願性離職.勞保年資滿一年 2.申請失業給付所需文件:1.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符合勞基法第11款 如關廠.縮編.遷廠....) 2. 金融存簿(看你要入到哪個戶頭) 3. 身分證 3.申請步驟: 請到櫃檯表明申請失業給付 他會給表格填寫 填完後 請抽號碼排等叫號(失業給付只有就服中心才可辦理 就服站不可) 初次申請會給你單子 須等14天(會推介你工作) 如真無工作 14天後再回就服中心 憑單子 他們就會正式辦理 錢約兩個禮拜到一個月入帳 之後每個月都要回就服中心辦理 並提出無適合工作證明(就服中心會給制式表格) 然後一樣是兩個禮拜到一個月入帳 4.注意事項: 失業給付罪最多領6個月(每個月金額是失業前半年平均薪水的60%) 未領完六個月即找到工作 有提早就業獎金 領完六個月 就業保險年資即歸零(勞保費裡有2%是失業給付保險) 所以領的是保險金並不是你的退休金 "就業保險年資"不等於"勞保年資" 所以歸零的是就業保險年資 就業保險年資跟著 你勞保年資成長 只是一但領過失業給付六個月 就業保險年資就歸零 從頭再來 舉例:甲君今年2月領完失業給付 甲君則須再工作一年不幸又被裁員 才可再度請領失業給付 失業給付 個人來說 無限次數申請!! =================================================================================== 另外我已經請教了我的律師!! 海外津貼或款項是台灣公司給付(公司統一匯到薪資帳戶的話,就是公司給付者),當然算 係工資範疇,主張算入資遣費並無錯誤。 但是如果係其他公司所給付,例如上海分公司給付、台灣不報稅等等,在解釋上,可能會 被認定此時勞動契約分有二部分,亦即其一勞動契約存在勞工與台灣雇主間,因為勞工必 須回台灣向雇主報告,在台灣也有受領工資,其二勞工同時與大陸公司成立勞動契約,受 有大陸公司監督與付,在勞基法上,我們稱此為雙重勞動契約,最高法院亦肯認這樣的契 約類型與樣態存在。 有關「雙重勞動契約關係」,可參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台上字第十三號判決。 有關海外津貼應計入平均工資者可參『最高法院八十四年台上字第一五九三號判決』、『 八十七台上字第二七五四號判決』、『九十台上字第六八七號判決。』 ============================================================================= 勞動基準法 第 2 條 本法用辭定義如左: 一 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二 雇主:謂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 關勞工事務之人。 三 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 、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 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四 平均工資:謂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 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作未滿六個月者,謂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 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資按工作日數、時數或論件 計算者,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 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百分之六十者,以百分之六十計。 五 事業單位:謂適用本法各業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 六 勞動契約:謂約定勞雇關係之契約。 第 10 條 (工作年資之合併計算) 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或 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第 11 條 (雇主須預告始得終止勞動契約情形)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 歇業或轉讓時。 二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第 12 條 (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 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 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 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 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 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第 13 條(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禁止暨例外) 勞工在第五十條規定之停止工作期間或第五十九條規定之醫療期間,雇主 不得終止契約。但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 報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第 16 條(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 各款之規定: 一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 ,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第 17 條(資遣費之計算) 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左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一 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 資之資遣費。 二 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 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第 19 條 (發給服務證明書之義務) 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 施行細則第9條 (資遣費之計算) 依本法第十七條、第八十四條之二規定計算之資遣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三十日內發給。 施行細則第10條 (雇主結清工資之意義) 依本法終止勞動契約時,雇主應即結清工資給付勞工。 施行細則第24條 (特別休假之意義) 本法第三十八條之特別休假,依左列規定: 一 計算特別休假之工作年資,應依第五條之規定。 二 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 三 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而未休者,其應休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 12 條 勞工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適用本條例後之工作年資,於勞動契約 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或職業災害 勞工保護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終止時,其資遣費由雇主按其工 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 給;最高以發給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之規定 。 依前項規定計算之資遣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後三十日內發給。 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之勞工,其資遣費依同法第十七條規 定發給。 就業服務法 第 33 條 (資遣員工之列冊通報) 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 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 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但其資遣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 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應自被資遣員工離職之日起三日內為之。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獲前項通報資料後,應依被資遣人員之志願、工作能 力,協助其再就業。 第 68 條(罰則) 違反第九條、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五十六條 、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第四款或第六十一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 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五十七條第六款規定者,按被解僱或資遣之人數,每人處新臺幣二 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四十三條規定之外國人,應即令其出國,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 作。 違反第四十三條規定或有第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事之外國人, 經限期令其出國,屆期不出國者,警察機關得強制出國,於未出國前,警 察機關得收容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237.32
tewq:頭推 07/15 06:57
WAV:二推 07/15 08:01
iwantRMB:3 push 07/15 09:05
indigowaltz:. 07/15 09:06
jackiec:受教了...(筆記中)... 07/15 09:27
onebody:推~~真心希望用不到~~(嘆) 07/15 10:08
Z999:真糟糕,我完全用不到 囧 07/15 14:14
badfood:資遣費是按年資按公式計算免稅額 沒有220萬這個固定數字 07/15 19:36
badfood:失業給付是六個月勞保平均投保金額60% 不是工資60% 07/15 19:36
SaraET:我是『下面可以跳過』的那一族群...(遠目) 07/15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