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iec (思考中!!!)
看板WorkinChina
標題[新知]《深圳經濟特區和諧勞動關係促進條例》
時間Mon Oct 13 15:54:44 2008
《深圳經濟特區和諧勞動關係促進條例》已經通過,預計於十一月一日正式施行,
深圳地區的WICer們可要詳加研讀,其他地區的台勞們,可以參考一下,由於全文太
長,就不貼上,有興趣可以上網查,關鍵字「和諧」,舉一點重點跟大家分享:
一、條列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義務與權利,加強了工會、職工代表大會的職能,以及
政府單位的監督之責;尤其是在集體協商的時候,更要求主管單位的介入;故強
力推行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
二、加班費計算標準應以勞動合同簽訂的標準工資計算,但標準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經濟處分不得超過該員工薪資的30%,且處分後薪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三、用人單位必須「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有一次二十四小時不間斷休息時間」;用人
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但應
當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
四、設立了停工事件談判及政府發佈恢復正常秩序命令的制度,即「冷靜期」制度。
但只侷限於供水、供電、供氣、公共運輸等用人單位;
五、律師不得採用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勞動者勞動爭議案件,這條規定希望可以打擊
部分黑律師煽動員工與公司對抗;
.....族繁不及備載...
心得:又要開研討會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35.207.83
※ 編輯: jackiec 來自: 116.24.158.144 (10/13 16:06)
→ indigowaltz: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有一次二十四小時不間斷休息時間 10/13 16:03
推 isaacc:風險代理?這是新的專有名詞嗎? 10/13 16:27
→ jackiec:風險代理就是保證打贏然後抽成... 10/13 16:46
推 isaacc:contingent fee? 好奇怪的翻譯耶...打贏才抽成收錢摟? 10/13 18:14
推 fishmen:根本就是針對企業來的,加強補充漏洞! 10/13 19:14
推 bobobian:簡單說就是:拿來當提款機就是了 10/13 19:20
推 isaacc:這邊就很像社會主義國家,只是政府把養護人民的責任外推 10/13 19:43
→ isaacc:差不多就是那種開公司當老闆=>所以有錢=>所以要幫忙養勞工 10/13 19:43
→ isaacc:我慢慢的能理解這些,但是覺得非常無法接受... 10/13 19:44
推 hill:個人覺得,比較麻煩的,是否要開始強硬要求成立公會了?! 10/13 21:36
推 aaaac:風險代理? 應該是台灣的"或有公費"吧!? 10/14 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