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ijitumu:推一個~ 04/27 20:04
※ 引述《alenwei (世界的兩端)》之銘言:
: 前文恕刪,本來想推文,後來想想回文好像快一點~:)
: 我的意思或許宅爸有一些誤會,
: 我所謂金融業議題本質上不屬於ECFA的涵蓋範圍,
: 是指以ECFA這類的FTA過渡時期協議而言,
: 內容應該就是規範未來FTA的架構和目標。
: 以目前兩岸的金融業狀況看來,
: 應該暫時沒有將金融業直接列入服務業FTA的打算。
: 因此即使是包含相關談判,也會是ECFA以外的另外一份協議。
: (目前兩岸的FTA應該也只會先處理製造業而已)
: 我說可以另外處理,意思是,
: 兩岸目前的金融業狀態根本尚未達到WTO和GATS的基本要求,
: 在這個框架之下的談判就足以滿足金融業的需求。
: 而不需要納入FTA(目前看來也沒打算)的架構下來處理。
: 政府把金融業放在ECFA一起談,我認為只是談判手段而已。
: 從辯論會可以發現,馬總統對於金融業絲毫未提。(我有陸續看全程,有錯請指正)
台資銀行進大陸是依照大陸的"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來規範
要等多少年才能承作人民幣業務 宅爸講得很清楚了
能不能加快腳步就看ECFA怎麼談了
只是我始終認為 大陸最多就是讓你比照CEPA
至於證券業 大陸目前不允許外資從事A股經紀業務
對外資券商最優惠條件給了香港 可以和陸資成立合資公司提供諮詢服務(不可從事經紀)
ECFA能談出準國民待遇? 有可能 等簽署第廿版補充協議看看吧
(香港和大陸的CEPA簽到第七版了 金融業開放範圍和台灣要求的還有一大段距離
台灣一開口就是準國民待遇 全資全照 喊爽的不用錢)
台灣金融業要登陸賺人民幣 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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