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版規修訂範圍如下,不溯及以往:
13.禁止可用推文方式即能表達的內容卻另外發文、一行文、
非使用文字表達文義的文章,或言不及義者,違者視為違規。
若為爭議性文章,則由版主群討論後決定。
請愛用文字表達自己的意思,以維護版面正面的討論風氣。
2011/07/21修訂此項
由於BBS是以文字交流為主,版主群對於版面討論風氣也期望以文字會友為主要方式,
可讓版友能透過文字獲得有效資訊,進而與版友間分享和交流。
iwantRMB
2010/07/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79.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