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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即將到上海某間投資公司工作 (非台資) 職務是美國股票day trader , 薪水是業績制.. 拿公司的錢炒股 而公司是在香港註冊的 是加拿大某間投資公司的中國分公司 外國人買賣美國股票 賺得的利差是不用繳稅的 而公司說 到時候薪水會匯到中國的銀行戶頭 我的疑問是...這樣真的不用繳稅嗎? 中國政府不會要求我繳嗎? 他們不會查你的收入來源嗎? 公司的人說不會 但我心底還是很懷疑... 所以上來請教大家一下, 因為我不想之後被認為逃稅@@ 另外也是工作證的問題 我想請公司幫我辦工作證 我爬了文發現其中辦工作證需有合同 但對我這種無底薪 完全業績制的工作要怎麼簽定同合呢? 因為基本上在我公司工作的中國人是沒有簽合同的 並且他們都不用付稅 我爬了文 好像沒有版友有類似的經驗 google了也沒有什麼答案 請各位高手指點一下,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106.114
neoikki:最好與律師諮詢過,比較保險 59.125.10.9 06/05 02:13
※ 編輯: jesuisbelle 來自: 218.171.106.114 (06/05 03:17)
isaacc:沒有合約,怎麼確認跟公司的權利義務? 211.147.31.132 06/05 06:49
isaacc:另外關於會不會被政府查,只能說查到的話 211.147.31.132 06/05 06:50
isaacc:美女妳得自己負責說明,因為這公司不用面對 211.147.31.132 06/05 06:50
isaacc:最後建議查詢一下【勞動合同法】的內容... 211.147.31.132 06/05 06:51
> -------------------------------------------------------------------------- <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看板: WorkinChina 標題: Re: 有關繳稅問題+工作證問題 時間: Fri Jun 5 09:10:38 2009 參考一下 東莞市地稅網頁 √=有納稅義務 ×=無/免除納稅義務 A B C D 不超過90/183天 一般雇員 √ × × × 高層人員 √ × √ × 超90/183天不滿一年 一般雇員 √ √ × × 高層人員 √ √ √ × 滿一年,不滿五年 一般雇員 √ √ √ × 高層人員 √ √ √ × 滿五年以後 一般雇員 √ √ √ √ 高層人員 √ √ √ √ A : 境內所得境內支付或負擔 B : 境內所得非境內支付或負擔 C : 境外所得境內支付或負擔 D : 境外所得非境內支付或負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5.157.212
isaacc:在陸企服務一般是A,台勞可能多半是B... 211.147.31.132 06/05 09:47
isaacc:兩岸投資協定馬上公布細節,未來可能查更嚴 211.147.31.132 06/05 09:48
isaacc:台勞的關鍵,在於所得總額為A+B 211.147.31.132 06/05 09:57
isaacc:而萬一有C,那講都講不清楚... 211.147.31.132 06/05 10:00
> -------------------------------------------------------------------------- < 作者: mikaly (悠遊在城市的海洋中) 看板: WorkinChina 標題: Re: 有關繳稅問題+工作證問題 時間: Fri Jun 5 10:31:50 2009 ※ 引述《jesuisbelle (jevoudrais)》之銘言: : 我即將到上海某間投資公司工作 (非台資) : 職務是美國股票day trader , 薪水是業績制.. : 拿公司的錢炒股 而公司是在香港註冊的 是加拿大某間投資公司的中國分公司 : 外國人買賣美國股票 賺得的利差是不用繳稅的 : 而公司說 到時候薪水會匯到中國的銀行戶頭 : 我的疑問是...這樣真的不用繳稅嗎? 要繳啊 名目看是薪資 還是勞務報酬所得而已 : 中國政府不會要求我繳嗎? 他們不會查你的收入來源嗎? 這就看運氣了 依法來說是要繳的 不過萬一抓到 責任是在應該幫你代扣的公司上 : 公司的人說不會 但我心底還是很懷疑... : 所以上來請教大家一下, : 因為我不想之後被認為逃稅@@ : 另外也是工作證的問題 : 我想請公司幫我辦工作證 我爬了文發現其中辦工作證需有合同 : 但對我這種無底薪 完全業績制的工作要怎麼簽定同合呢? 也是可以簽的 可以去人力資源部網站上有合同範本 : 因為基本上在我公司工作的中國人是沒有簽合同的 違法 哪天咬公司一口 就大家看著辦 : 並且他們都不用付稅 可能業績太差 都領不到2000吧~~ : 我爬了文 好像沒有版友有類似的經驗 : google了也沒有什麼答案 : 請各位高手指點一下,感激不盡 -- 2009 WBC日本夢幻隊 SP RP CP 監督 第一棒 CF 井上真央 第六棒 LF 上戶彩 長澤雅美 石原里美 堀北真希 廣末涼子 第二棒 RF 水川麻美 第七棒 2B 澤尻惠里香 新垣結衣 國仲涼子 領隊 第三棒 1B 伊東美咲 第八棒 C 上野樹里 戶田惠梨香 香里奈 筱原涼子 第四棒 DH 柴崎幸 第九棒 3B 北川景子 綾瀨遙 釋由美子 球童 第五棒 SS 相武紗季 長谷川京子 福田麻由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91.236.178 > -------------------------------------------------------------------------- < 作者: jesuisbelle (jevoudrais) 看板: WorkinChina 標題: Re: 有關繳稅問題+工作證問題 時間: Fri Jun 5 13:43:30 2009 我自己又查到了一些資料,分享給大家看 1.大陸個所稅申報 須列炒股賣房收入 2007-11-26 工商時報/A7 版/兩岸經貿 台商勿輕忽稅改:大陸個所稅申報 須列炒股賣房收入 大陸台商要注意了!根據中國大陸稅務總局所公佈最新修訂的「年所得十二萬元(人民幣 )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表」,要求自二○○ 八年一月一日起,高收入者進行個人所得 稅申報,須要明確填寫炒股和賣房收入。 由於近年來大陸房市和股市齊揚,除有台商在大陸靠買賣房產獲利外,也有人藉由大陸配 偶或親友開戶,投資A股賺錢。但如今在大陸稅務總局的新規定要求下,只要年所得超過 十二萬元,明年度開始在進行申報個所稅時,必須寫出炒股與賣房的收入。 大陸自二○○六年時一月開始,國稅總局即公佈「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但只籠統地 規定符合條件的納稅人要申報財產轉讓所得,而這次新版表格在財產轉讓所得一項中,特 別增加了「股票轉讓所得」和「個人房屋轉讓所得」兩個申報事項。 對此,國稅總局有關負責人解釋說,對於股民來講,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個人股票轉讓所 得與損失盈虧相抵後的正數即為申報所得數額,盈虧相抵若為負數的,此項所得按「零」 填寫。 ------ 2.稅務總局:個稅申報需明確炒股賣房收入系媒體誤讀 20071118 新華網 (記者王宇、李延霞)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對《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表》進行了修訂,稅務總局有 關人士表示,與以前的申報表相比,修訂後的表格只是在形式上作了改動,並沒有實質性 變化,不會影響明年對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 稅務總局日前公佈修訂後的《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表》,在財產轉讓所得 一項中,列出了“股票轉讓所得”和“個人房屋轉讓所得”兩個申報事項,這一資訊一度 被個別媒體所誤讀。 該人士表示,修訂前的申報表中就已經包括以上兩項內容,只是沒有單獨列出。此次單獨 列出意在增加對個人收入情況的瞭解,以便對申報資料進行更好完善,並不具有實質意義 。 據介紹,此前國稅總局公佈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籠統地列出符合條件的納稅人要申報 財產轉讓所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所謂財產轉讓所得,是 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 所得。 另據介紹,2007年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法定申報期為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如遇到節 假日,則順延。為了進一步做好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國家稅務總局和各級地稅機關加 強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工作和個人所得稅資訊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完善個人收入檔案; 鎖定當地高收入人群集中的重點地區、高收入行業和單位,作為明年自行納稅申報的工作 重點;鎖定已經掌握的2006年年所得12萬元以上但沒有自行納稅申報的個人,嚴格按照稅 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處;進一步修訂完善自行納稅申報保密制度及相關工作規程。 Note:大陸稅務單位慣用伎倆:先摸底再作為下一步徵稅之依據! 大陸社科院財貿所專家指出,今年進行的首次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中存在一個凸出的問題 ,即一些企業老闆雖然很有財力,但將個人支出記在企業帳上,由企業報銷,個人直接領 取收入表面看起來卻沒有達到年收入十二萬元申報標準,新版表格可以使稅務機關加強對 這些人的監控。 3.修訂個稅收入申報與納稅兩回事 與舊版本比較,新修訂的《申報表》中11類大的所得項目並沒有變化,不過將第9類“財 產轉讓所得”進行細化,分為股票轉讓所得和個人房屋轉讓所得。此外,基本資訊欄添加 了任職、受雇單位的細化資訊,還增加了應納稅所得額、減免稅額、應退稅額等幾項。 由於“股票轉讓所得”在“財產轉讓所得”中單列申報,市場將此誤讀為炒票盈利要繳稅 ,而事實上,此項修訂並不說明2008年申報個稅的規定與今年發生了變化。北京市地稅局 一位元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新個稅申報表細化了“財產轉讓所得”這一項的申報 內容,就此而言與舊申報表差別不大,此次修改是為了提高申報品質和資料的可採用度。 同時,修訂個稅收入的申報和納稅是兩回事,目前炒股盈利並不需要納稅,也並不意味著 就要徵收資本利得稅。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楊濤認為,不能因為申報表的調整做出“國稅總局準備開徵資本利 得稅”的判斷。在他看來,我國以前的稅收資訊統計不夠全面、具體,目前正在不斷地細 化、完善。個稅申報表修訂就是為了掌握納稅人的基本稅收資訊,而這只是國家一項極為 基礎性的工作,並非只是作為稅收政策調整的依據。 北大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也認為,對股市所得徵收個稅不完全等同於資本利得 稅。他介紹說,目前,從股市中取得的紅利、股息是要徵稅的,但對轉讓股票的差價收入 卻一直免稅,也就是免征“資本利得稅”。 當前征資本利得稅條件不成熟 據瞭解,資本利得是指資本商品,如股票、債券、房產、土地或土地使用權等,在出售或 交易時發生收入大於支出而取得的收益,即資產增值。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轉讓 股票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應按照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但是,為 配合我國企業改制和鼓勵證券市場發展,我國從1994年起,對股票轉讓所得暫免徵收個人 所得稅。 曹鳳岐認為,我國的資本市場起步較晚,目前還很不成熟,正處於大發展的有利時機,如 果此時開徵資本利得稅,股市發展將受很大影響。因此,當前開徵資本利得稅的條件還不 成熟。 對於當前我國開徵資本利得稅條件不成熟的觀點,興業證券策略分析師張憶東表示認同。 他認為,近兩年推出資本利得稅的可能性較小。首先,從政府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提高 直接融資的比重的戰略角度分析,政府依然會繼續支持A股的健康可持續發展,而不希望 大起大落。其次,從A股市場的稅收負擔考慮,大幅提高交易印花稅之後,A股投資者的稅 負已經高於香港等地,不適合再度提升。(記者 鄭曉波) 4.20071116 北京商報 個稅申報首次單列"炒股所得" 征資本利得稅先兆? 2008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自行納稅申報時,除了要申報總體的財 產轉讓所得,還須分別申報其中的股票轉讓所得和個人房屋轉讓所得。 國家稅務總局昨日公佈了這項對年個人自行納稅申報表的修改。首次單列股票轉讓所得, 使人很容易聯想到曾令股市談之色變的“資本利得稅”。 資本利得在稅收上是指資本商品,如股票、債券、房產、土地或土地使用權等,在出售或 交易時發生收入大於支出而取得的收益,即資產增值。這項稅收通常用於調節過熱的市場 和全社會的收入分配。今年以來股市的持續牛市曾令徵收資本利得稅的消息被業界熱炒並 隨即反映在股市走勢上。 不過,對於此次的個稅申報細目調整,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貨幣理論與政策研究室副主 任楊濤認為,沒必要對此過於敏感,不能因為這類調整做出“國稅總局準備開徵資本利得 稅”的判斷。對一個國家來說,掌握納稅人的基本稅收資訊,是一項極為基礎性的工作, 並非僅僅是作為稅收政策調整的依據。楊濤表示,我國以前的稅收資訊統計不夠全面、具 體,目前正在不斷地細化、完善。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轉讓股票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應按照20% 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但是,為配合我國企業改制和鼓勵證券市場發展,我國從1994年 起,對股票轉讓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我國的資本市場起步較晚,目前還很不成熟,如果開徵資本利得稅,股市很難承受。” 楊濤指出,中國目前資本利得稅徵收基礎和條件均不具備,不會輕易出臺。(記者:趙豔 紅) -- 所以目前買賣股票之利得,只需申報不需繳稅的樣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33.24
mikaly:第一段有矛盾點 透過人頭要報也是人頭在報 218.91.236.181 06/06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