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0 (我命由我不由天)
看板XBOX
標題[新聞] 盜拷微軟Xbox 業者判賠3683萬
時間Thu Oct 27 08:14:18 2005
盜拷微軟Xbox 業者判賠3683萬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一名遊戲業者盜拷美國微軟公司的Xbox遊戲軟體出售被逮,微軟跨海打官司,訴請賠償三
億五千多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這名業者應賠償三千六百八十三萬元。
本案創下國內法院判決盜版集團賠償金額的最高紀錄。台北市遊戲時代企業社及耶艾遊戲
企業社負責人蔡尚如共被查獲二百八十七片盜版光碟,原先他以每片兩百元出售,但法院
判決他要賠償微軟三千多萬元,換算他每片盜版光碟要付出近十三萬元的代價。
這件案子的刑事部分,蔡尚如被台灣高等法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及商標法等罪,判處有期徒
刑一年四月,緩刑五年確定;同案被告張益彰被判刑一年三月,緩刑五年,但張不服上訴
,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判決書指出,蔡尚如雇用張益彰為按時計酬臨時工,同時也掛名耶艾企業社的人頭負責人
,將微軟的Xbox遊戲軟體「波斯王子時之砂」、「職業網球大聯盟」、「霹靂酷炫貓」等
二百七十一種軟體,擅自燒錄成光碟片,並在自家公司內陳列販售,以每片兩百元賣給消
費者。
去年調查局前往遊戲時代企業社等兩家公司搜索,查獲盜版光碟片兩百八十七片,調查局
再通知微軟公司。
微軟認為,Xbox遊戲軟體已在台灣完成註冊登記商標,蔡尚如、張益彰應依商標法第六十
三條規定,以零售金額一千五百倍計算賠償金額為八千六百十萬元;另外侵害著作權法,
每一種軟體以一百萬元計算賠償金額,蔡、張兩人須賠償二億七千一百萬元,及微軟商譽
損失一百萬元,合計應賠償三億五千八百一十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在耶艾遊戲企業社查獲的盜版光碟,侵害的是日商新力公司PS2的著作
權及商標權,並沒有侵害到微軟權益,因此判決張益彰不必賠償。
至於蔡尚如部分,法官認為,蔡被查獲的每種盜版軟體只有一到二片,依商標法規定查獲
商品零售單價的五百倍計算賠償額較為恰當,這部分應賠償微軟二千八百七十萬元;另外
,侵害著作權部分,每種軟體以三萬元計算賠償金額,應賠償微軟八百一十三萬元;另須
將判決主文及道歉啟事刊登於媒體。
【2005/10/27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2974688.shtml
強烈推薦這篇文章:
電腦軟體的另一種選擇-自由軟體概念與免費軟體介紹
http://a588090006.myweb.hinet.net/freeware.htm
推薦這兩個專門介紹、推廣免費軟體的網站:
FreeYM 陽明免費軟體站
http://free.ym.edu.tw/wiki/
專門介紹免費軟體的網頁
http://www.csie.nctu.edu.tw/~chtai/software.php
--
及時行孝--北京某著名雜誌的一個攝影記者所做的flash作品
http://www.ntnu.edu.tw/dsa/activity/2003new/mamailoveu.swf
希望我們都能及時行孝.....而不要等到失去了才開始後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207.147
→ faang:爽 罰死他 10/29 13:33
推 sendtony6:靠...那這樣只是讓微軟坐大...我們以後就難有便宜又好玩 12/10 00:15
→ sendtony6:的遊戲了... 12/10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