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總算沒有遲到(太久),在上課後10分鐘後進入了教室。
今天的上課內容主要是討論"縣"的性質與國家統治難易的關係。
依縣成立的時間,可以分為"新縣"及"舊縣"兩種。
但是在性質上,新縣的組織成分比較單純,
而相反的,舊縣基本上已經有了一定的社會力量控制著。
漢代以來豪族、遊俠、商人掌握了舊鎮的基礎,
有一定的勞力和財力是被這些人所掌握,
導致國家沒有辦法將這個組織內的勞動力和生產力有效地收歸國家所有。
換句話說,國家在沒有辦法有效地吸收或管理豪族等勢力的時候,
豪族等勢力掌握的人力和財力就無法被國家所使用,
戶口掌握出了問題,而土地也無法徵稅。
所以呢,國家必須想辦法破壞豪族等勢力的社會基礎,
把他們所掌握的人民和田地從他們的管理範圍之內抓出來,納入國家的統治範圍。
屢次大規模的遷徙豪民到首都都城去就近管理,就是毀壞地方勢力的手段之一。
另外,利用新的政策和措施培養忠於國家的一群自耕農,也是政府努力的方向。
因為這群新生的自耕農蒙受國家的照顧,因為國家的賜予而有土地可耕,
隨著政策推行而產生的新開發地,將以自耕農為主要組成份子的人群聚集起來,
形成了"新鎮",這個新鎮由於國家有計畫的推行運作,另一方面,
也比較少諸如豪族之類的強大勢力介入(自耕農背景單純),和國家爭奪利益,
所以新鎮的社會問題會比較少一些。
此外,新的土地政策,也可以將豪民轄下的農民吸引過來,
一方面消減貴族的勢力,一方面也成為新鎮的成員,為國家生產。
魏晉時期,由於中國各地戰亂不斷,會有一群聚及起來,
(可能是以地方的一族或是同鄉的一群人為單位)
推舉一個賢能的人,找一個山谷或是隱密的地方躲起來,
在那邊進行開墾,同時建立防衛系統,和外界是基本上是隔離的"塢堡"組織。
這樣的組織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也算是豪族(以地緣關係而形成的豪族),
對於統治者來說,是必須解決的問題之一。
所以會有北魏均田制的出現。所謂的均田制,就是國家利用自己的力量推行,
疆土地方配給農民,由於當時人少地多,
因此可以大方地給予一家80畝的露田和20畝的桑田耕種,連牛和奴隸都可以受田。
這樣的制度運行之下,不僅豪民的勢力有效地被削弱,國家的財賦也得以增加。
而且在均田制推行的地區,也如前所述,形成了"新鎮"。
舊鎮雖然有沒落的傾向,組織行成結構也有所改變,但依然有縣的成分在。
剩下的留待後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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