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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相關性」,一般是表示「相關程度」的意思。 多半是以相關係數r做代表。 更嚴謹一點說, 其實r是說明兩個變數的一直線程度有多高; A可以用來解釋B的程度有多少。 但如果樣本數太少, 就算r很高(低), 也不足以說明此兩變數的相關程度。 所以學術上通常要說明一些事實, 往往得透過長時間的觀察與資料, 以方便做出結論時還有堅強的歷史作為後盾。 =============================== RC版友以前的文章風格和現在差不多, 何以現在每次發文就幾乎會被challenge, 甚至是被噓爆? 筆者以為,或許關鍵不在於收費招生, 也並非在文章後放blog、廣告,或專不專業等問題, 而是「態度」所導致的文化相容問題。 =============================== 倘若只有一兩篇文章引起爭議, 或許還可以歸咎於部份版友與RC之間的觀念不盡相同而致。 然而,隨著時間過去, 版上慢慢出現一種非常明確的趨勢:  「RC文一出現,爭議就產生」 這麼高度的相關性在筆者觀察下,相信應當不是單純偶發, 或是一兩個沒品的版友惡意挑釁or見縫插針。 再怎麼樣的文章, 總也有被批評的時候, 筆者如是,所有人皆如是。 RC大實在無須掛懷, 不回應就是了。 (筆者發現,要不引起爭議,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在推文回覆爭議) 但如果要回應, 一者可以考慮直接回文於版上; 二者請盡可能的低姿態一些。 說實在的, 不是只有RC大才會遇到批評, 每個人都會,卻唯獨您往往造成本版的爭議與紛亂, 私以為是不是應該開始反躬自省了? =============================== 筆者的立場,相信RC大很清楚。 在需要的時刻,筆者也曾經為你發聲過, 但本版對於「RC文」的批判,就好比毒癮一樣, 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讓Fund版產生紛爭, 這會是您也樂見的情況嗎? 背後的原因不曉得是否有讓RC大大真正思考過? RC大的blog,筆者時常上去瀏覽, 發現是一個點閱率非常高的園地, 也有很多人支持您的投資觀念。 倘若這個版與您的文章格格不入, 或許還是專心發展blog, 並且讓那些追隨你的網友們持續得到幫助吧。 您的出現造成Fund紛爭,也讓版主為難, 既自許為專業的投資人, 該當明白有所為有所不為。 如果覺得非常委屈, 不滿大家的批評與網友謾罵, 拂袖而去即可, 您又何須在此為難自己也為難大家? ================================ 或許在理法上, RC大您都可以說得過去。 但別忘了,任何一個團體都有自己的文化, 也有該文化中的利與敝, 想要參與其中,就只能選擇全盤接受這種「有利也有敝的不完美」。 要加入這個遊戲, 就要守規矩。 這個規矩往往不是版規而已, 還是一些基本的道德禮儀, 以及被團體認同的程度。 ================================ 最後再強調一次, 筆者只是認為,本版發文不是只重視有沒有違反版規而已, 任何網路上的發聲, 都應當了解,並且尊重該平台的文化。 倘若該平台與個人的發文格格不入, 並且慢慢產生高度的「爭議相關性」, 或許就應該意識到不是一兩個蟑螂網友惡意鬧事, 而是自己應該反躬自省了。 誠心給予RC大建議, 致上最衷心的祝福。 ================================ 以上 淺見 -- 剛申請好的Blog,歡迎大家光臨~ http://tw.myblog.yahoo.com/siriue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112.24
siriue:不合適可請版主刪文 01/04 19:19
dvs0412:態度是很重要的--push! 01/04 19:26
lamoureux:加油 有分享就該有掌聲~ 01/04 19:29
fieed:贊同 01/04 19:30
Flymyrainbow:推 講得很好 尤其是態度 01/04 21:35
karenbabe:我個人很喜歡原po大的文章,但本篇請恕在下敬表不同意見 01/04 21:52
karenbabe:我也不見得喜歡rc大之態度,但基於言論自由我們應維護其 01/04 21:52
karenbabe:發言的權利。文化,並不適做為限制言論自由的判別基準, 01/04 21:53
karenbabe:因為究竟什麼為本板文化,就是一個不確定概念,容易被誤 01/04 21:54
opqx:推一個 01/04 21:57
opqx:個人 言論自由是有其限度的 01/04 21:58
karenbabe:用,由誰來決定更是眾說紛紜。據此,我主張RC於本版的發 01/04 21:57
opqx:不能無線上綱 RC 他發言很多人看了很討厭 但這不代表應為我討 01/04 21:58
opqx:就他就不讓他發言 這是肯定的 但問題在於部落格內向上基金課 01/04 21:59
opqx:收費 而對象又是其點閱部落格的網友又是另外一回事 01/04 22:00
karenbabe:言權利應予以保障,對其觀點之異議若擔心遭RC刪除,得回 01/04 21:59
karenbabe:文發表之。在下拙見,謹供各位參考。 01/04 22:01
opqx:以提供資訊或心得為由 在此不段發文最後簽名檔的部份 01/04 22:03
karenbabe: o大意見可分本版發言權利及部落格上課收費兩點說明, 01/04 22:03
opqx:一點進去就看到置頂的基金課程文章 這個是否在言論自由的範圍 01/04 22:04
karenbabe:本版發言權利請參考上方拙見;關於收費部分,老實說若以 01/04 22:04
opqx:現在的問題是同意RC這樣的作為 那麼下次來個頭顧或者業務 01/04 22:05
karenbabe:限制RC於本版發言為手段,並不能達成使他不於部落格收費 01/04 22:06
opqx:來發文在後面附上自己的心得 但其簽名檔的內容一點進去都是 01/04 22:06
karenbabe:的目的,所以我們不應選擇這種方式來懲罰他。但是我們可 01/04 22:06
opqx:推銷其商品的資訊 這個大家是否認同呢 01/04 22:06
karenbabe:以在本版或其他基金論壇提供相關資訊協助其他投資者作為 01/04 22:07
karenbabe:選擇及判斷的重要訊息。 01/04 22:07
opqx:這是我對這點的質疑 若是版主同意我在把我對他的回文完整 01/04 22:07
opqx:po上來 大家看看 我支持RC的言論自由但強烈反對把收費之內容 01/04 22:08
opqx:放在個人部落格 01/04 22:09
opqx:而現在如此積極的分享文章幾乎每天一篇 是否是在推銷自己的 01/04 22:10
fieed:我覺得這個跟很多網拍賣家會把自己的賣場放簽名檔一樣 01/04 22:10
opqx:基金課程這點令人質疑 要就把那課收費東西砍掉 01/04 22:10
karenbabe:本版版規並不適用於部落格,不喜歡也不構成限制言論自由 01/04 22:10
opqx:大家對其簽名檔 也不會有那麼多意見 01/04 22:11
karenbabe:的理由。這裡有個爭點,就是某人將可能提供收費課程的 01/04 22:11
fieed:如果因為大家不喜歡就禁止 那反而變成一種群體暴力了 01/04 22:12
karenbabe:部落格連結放在文章裡面,是否違反版規?個人以為,當本 01/04 22:12
opqx:問題是這是基金版阿 可不是自家賣場 他在自己的部落格 01/04 22:12
fieed:但如果能"證明"他是違法 那就可以禁止得名正言順了 01/04 22:12
karenbabe:版版友同時有點過去看和不點過去看的選擇自由時,且本版 01/04 22:13
fieed:一般電腦硬體版也常看到簽名檔是自家賣場的 很常見 01/04 22:13
opqx:不管他講什麼就算是黑的講成白的 我也沒意見 那是他自己的版 01/04 22:13
opqx:面 01/04 22:13
karenbabe:其他版友已提供詳盡且充分的資訊使人得判斷RC的課程品質 01/04 22:13
karenbabe:時,我們應尊重並預設每位版友均有足夠的智慧作出正確的 01/04 22:14
karenbabe:判斷與決定。據此,我們應容忍之。 01/04 22:15
opqx:那下次業務貼廣告文放在自己的部落格 要管制ㄇ 標準要一致 01/04 22:15
fieed:同意樓上 部落格並非強迫廣告 版友自己可以選擇 01/04 22:16
opqx:我質疑的想說的 大致上這樣 01/04 22:16
fieed:現在連業務都加開了一篇文章給推 那要不要幫r版友也開一個? 01/04 22:17
fieed:對業務可以如此寬宏大量 為何對一個版友不行 01/04 22:20
fieed:我想問題其實出在他的態度 01/04 22:20
karenbabe:我們可以管制版友不得於本版文章裡面廣告,但是我們管不 01/04 22:20
karenbabe:到人家部落格啊,除非該部落格的政策也禁止廣告。這是兩 01/04 22:20
karenbabe:個不同的管制系統說。 01/04 22:21
karenbabe:同意F大的意見。 01/04 22:21
fieed:但是很多人喜歡將兩者混為一談 這樣會讓事情變得很複雜 01/04 22:22
opqx:業務有ㄇ 印象中亂發廣告文 是會被禁的 01/04 22:21
fieed:被禁了之後現在不是在置底開了一篇文章供版友聯絡業務 01/04 22:23
opqx:裡面是聯絡人可不是商品 這差異很大 01/04 22:24
karenbabe:RC文內的也只是連結不是商品啊,聯結和聯絡人性質相近喔 01/04 22:27
fieed:底下有篇t版友發表關於法律方面的文章 應該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01/04 22:28
karenbabe:但是如果他違反分析師的相關法規,那可以直接去檢舉他了 01/04 22:28
opqx:也對 畢竟RC那篇基金課程放在他部落格的首頁 01/04 22:29
opqx:太讓人印象深刻 沒聯絡過業務 不曉得是否相同 01/04 22:30
karenbabe:基本上是類似的,打電話給業務,他會針對您的需求建議投 01/04 22:33
karenbabe:資商品,他們通常會從業績上得到一定的佣金。 01/04 22:34
BobSura:push 01/04 22:57
ken115:推o大, 01/04 23:41
lcu481131:推 01/05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