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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against (欲知後事如何), 信區: civic_life 標 題: 從立塑像和降半旗看公民地位 (轉載) 發信站: 一塌糊塗 BBS (Fri Jul 19 13:49:34 2002), 本站(ytht.net) 孟波 從立塑像和降半旗看公民地位   據新華社3月2日報道﹐2月28日南京為一普通年輕市民立了一座銅像﹐以紀念她 死後將器官捐獻給患者。這位24歲的名叫於璐的女市民﹐是南京一家醫院的醫務工作者﹐去 年2月28日由於意外車禍而去世﹐她的父母根據其意願將其器官捐獻給社會﹐已經有兩名白 內障患者因移植了她的角膜而恢復了光明。   看完這則消息﹐不禁讓人拍手叫好。以我有限的視野判斷﹐中國目前像這樣為普 通百姓塑像的事例還不多。身後或者生前能夠被立塑像﹐在我們這裡從來都象征著一種政治 榮譽和社會地位。塑像的主人常常有著特殊的身份﹐政治領袖、達官顯要、傑出人才、民族 英雄等等不一而足。一言以蔽之﹐常是王謝堂前燕﹐不入尋常百姓家。很多普通公民雖然也 在各自的行業內做出了不小的貢獻﹐但仍然沒有資格和機會被立塑像。打一個不恰當的比喻 ﹐就像在計劃經濟時代﹐即使是你有錢也難以賣到專供的商品。於是﹐很多時候塑像就成了 一個高高門檻﹐讓普通公民高不可攀。   當然﹐你也許會說﹐普通公民的塑像﹐誰看呢﹖對此我想問﹐難道現在所有的塑 像﹐群眾真的就一定願意看嗎﹖當然﹐你也許還會說﹐普通公民沒有幾個願意塑像呢﹖我以 為﹐普通公民願不願意塑像與其能不能塑像是兩個問題。哪一部法律、哪一個條款規定不允 許為普通公民塑像呢﹖沒有。但是﹐為什麼這麼些年﹐普通公民的塑像如此鮮見呢﹖   因此﹐我認為這個問題的要害是一個普通公民的待遇被忽視的問題。   其實﹐像這樣據普通普通公民於千裡之外的高門檻還有不少﹐另一個比較典型的 例子是降半旗。眾所周知﹐國旗大多數情況下都為國家元首的逝世而降﹐這一點乃世界通 例﹐各國皆然。但是﹐外國政府也經常為普通百姓的災難降旗。然而在中國為普通百姓降半 旗的例子幾乎沒有。《國旗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 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下半旗志哀。"但是﹐中國1998年洪災死亡3000多人﹐2000 年大舜號海難中死亡280人﹐2000年洛陽大火死亡309人﹐這些不幸者的亡靈都沒有享受到 降半旗的待遇。看來﹐這隻能用這些數字還構不成重大傷亡來解釋了。我想問的是﹐到底傷 亡多少人才算是"重大傷亡"呢﹖眾所周知﹐去年俄羅斯政府為圖-154失事遇難的145人降了 半旗﹐巴西政府為其在美國911事件遇難的3名公民降了半旗。當然﹐中國政府曾經為在南斯 拉夫遇難的三名記者降過半旗﹐但是﹐顯然這個事件政治及外交成分更多一些。因而隻能屬 於個案。   綜上所述﹐中國普通公民在立塑像和降半旗方面遭遇的"高門檻"﹐在法律上 並不存在。前者沒有法律說普通公民不可以享受﹐後者法律明文規定普通公民有機會享受。 可見﹐這個"高門檻"是樹立在等級觀念上的。然而﹐沖破落後觀念的牢籠﹐遠比沖破過時法 律的束縛更加艱難。法律是有形的﹐觀念是無形的。法律易修﹐觀念難易。   早在上個世紀﹐樑漱溟先生就說﹕"中國文化之最大的偏失﹐就在個人永不被發現這一點上 一個人簡直沒有站在立場上說話的機會﹐多少感情要求被壓抑﹐被抹殺。"幾千年了﹐個人地位 幾乎都處在被忽視的狀態。現在﹐公民地位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遠非樑先生說話的時 代所能比擬。但是﹐陳舊的觀念總是不會一下子消解掉。我們任重而道遠。   今天﹐我們欣然看到﹐已經有政府機關已經開始利用塑像來表達對普通公民的尊敬了。 眼下看來﹐這隻是南京市府改進工作的一小步﹐但多年之後﹐我們也許會發現這對提高公民 地位來講卻是一大步。       上網日期 2002年03月13日 Copyright?2000 csdn61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中社網信息產業有限公司 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 www.gongfa.com -- 我在極端的苦悶中因幸福而哭泣 生活對於我既輕鬆而又艱辛 ──路易斯‧拉拜 ※ 來源:﹒一塌糊塗 BBS http://ytht.net [FROM: 162.105.51.10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77.12.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