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YangZhao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緋聞官司判決後,楊照的心情告白--我不想當北山杉做的筷子 文/楊照 mclee63@pchome.com.tw 日本有一種極出名的樹材,叫做北山杉。北山杉天生長得極直極美。和其他樹種很不一樣,北山杉不祇是整棵筆直向上竄生,幾乎沒有任何曲折,而且更驚人的是樹根到樹頂,維持著差不多的直徑。這樣的樹材,最適合拿來當棟柱。 事實上,日本之所以有那麼發達的木屋傳統,雖然歷經大大小小的火災肆虐,每一座古蹟建築都有至少被燒掉一次以上再辛苦重建的紀錄,京都古城依然不願輕易接受木質以外的材料,理由之一,正是因為有優秀的北山杉。 北山杉提供了方便的棟柱。一整棵北山杉修修削削整理過,就是一根柱子。沒有比這個更方便更堅固又更美的建築材料了。有了以北山杉為主的柱與樑,日本才能維持由中國流傳過去的「堂間」設計風格。相對地,發源於中國的這種建築工法,後來卻在中國建築史上逐漸淡出,也跟中國找不到如日本般充份供應的北山杉,有很大的關係。 京都著名的東本願寺,有世界數一數二最大的木造堂間建築。要蓋那麼大的御殿,先決條件要找到夠高夠壯的北山杉當柱子。東本願寺興築時,這麼大的北山杉已經不可能在一般交通道路可及的範圍裡找到了。於是發願的信眾,先要遠涉深山,在終年積雪不化的巔頂,找到樹齡幾百年的北山杉,用簡單的工具辛苦砍伐,然後再用盡一切方法,將巨木運下山來。運送過程比想像艱難得多。動員了大批人力上山,卻發現帶去的麻繩不夠堅韌,根本就拉不動巨木。於是有人設計出來據說是天然材料能製造出的韌度最高、耐拉耐磨的大繩索。這種繩索的材質是——人髮。 於是信眾們,尤其是信女們,在宗教的號召下踴躍捐出自己的頭髮,用頭髮編成繩索,用繩索拉運巨木下山,才有了宏偉得令人幾乎不能逼視的東本願寺御殿巨構。 ‧ 情何以堪 棟柱北山杉祇能做筷子 我記得多年前第一次去京都,我的日本朋友P陪我遊覽東本願寺。在講北山杉、髮繩的故事時,P突然提起他父親。他父親是少數曾經留學美國,得了新聞碩士學位,在《紐約時報》實習過,回日本後在《京都新聞》待了一輩子的老報人。 P談起他父親的自喻。他感慨《京都新聞》雖然也是報紙、雖然報導的也是新聞,雖然配備的也是很健全的新聞專業器材與訓練,不過和他所熟知的美國報業相比,他覺得在《京都新聞》的工作,就好像是用北山杉做筷子。沒有錯,都是北山杉;沒有錯,北山杉也能做很好的筷子,但是,筷子就不是堂堂皇皇的東本願寺御殿。這中間的差距,不可能因為它們都是北山杉就能被抹殺的。 我對這個比喻印象深刻。我進一步追問P,為什麼可以當棟樑的北山杉,竟然祇能做了精巧細膩的筷子呢?P再度引用他父親的比喻,解釋了日本新聞史的發展。因為沒有人熱情地捐出長髮編成大索,又前仆後繼在深山雪堆裡,耗盡力氣,哭號吶喊,將高大的北山杉運送下山。日本新聞界,在P的父親眼中,沒有足夠的熱情,沒有經歷過悲劇性英雄式的熱火燃燒過程,沒有以櫻花般的壯麗姿態撞擊過那個社會。日本人夠聰明可以學好新聞的專業技術,可是不知為什麼,他們沒有經歷過新聞的熱火革命。沒有浩浩蕩蕩拉樹下山的驚人行列,就不會有東本願寺,祇有北山杉做的 筷子。 我後來一直沒機會見到P的父親,然而他的見解經過了將近10年,依然讓我難以忘懷。知悉一審判決結果的第二天早晨,我又經過東本願寺,想起P的父親,深切省思到自己與《新新聞》所面臨的處境。 經歷這一切,堅持這一切,到底意義何在?我唯一能說服自己的,在於我們比任何人都清楚都相信,新聞這個行業,應該是北山杉,而且應該是有大用的北山杉。雖然在台灣,有很多人看不到新聞這麼宏偉壯麗的可能性,也有許多我們的同業工作者,根本自認做做筷子贏得掌聲就心滿意足、甚至沾沾自喜,但我們不管因為什麼樣的機遇影響,曾經看過領域過那巍巍站立的新聞之美與新聞之用,我們不願祇是停留在做筷子的層次。 ‧ 無情代價 「澄清」充滿懲罰屈辱的意味 可是正如P的父親指出、甚至是警告的,要把北山杉建成御殿,必須發願、必須付出代價。我逼迫自己放寬視野樂觀地去看:或許我們正處在一個「新聞熱火革命」的過程裡?而今天我的遭遇,就像那些忍痛落髮的信女、那些在雪地裡顛躓仆跌的善男,是讓新聞能夠在台灣成就殿堂,必須付出的無情代價? 這個思考似乎不無道理。畢竟這一年多來,台灣有著空前活躍的新聞爭議。大法官會議做出具備不折不扣進步精神的「五○九號釋憲案」,確切規範了言論自由與名譽權利間衝突時的限界劃分。黃程暉法官在審理曾文惠指控馮滬祥、謝啟大毀謗訟案時,在判決書裡明白彰顯司法不宜介入政治人物權鬥紛爭的立場。在《新新聞》案宣判後兩日,又有溫哈熊案,法官還替口述歷史留下了更寬廣的言論空間。另外還有檢方搜索《中時晚報》、軍方指控《勁報》記者,以及《壹週刊》記者謝忠良與《中時》總編輯黃清龍遭控以外患罪時,社會輿論基本的譴責態度,似乎都指向一份對 於新聞角色的新認知,正在成形。 所有這種新的趨勢、新的發展,都不可能呈直線前進。必有迂迴、必有挫折,才能蓄積下一步再迸發的能量。 而我的遭遇,也許就是為了下一步更清楚釐出「新聞自由」、「政治威權」及「司法仲介」健全關係,而不得不有的頓挫吧! 不然要怎樣解釋如此充滿矛盾與過渡性格的判決呢?一方面法官勇敢心證,援引「五○九號解釋案」的精神進入民事訴訟裡,認定新新聞及其他同事已經就新聞進行了應有的查證,有「合理確信」基礎足以阻卻不法,因而駁回了原告對他們的所有控告。然而另一方面卻又判我一個人敗訴,而且必須以既不符比例原則、又不切實際、且充滿懲罰屈辱意味的方式「澄清」? 這個判決讓所有人都「跌破眼鏡」。不祇是我,我相信牽涉在此案中,最清楚法院審理詳情的人,都沒猜到會有這樣的結果。有人預期《新新聞》會勝訴,有人認為《新新聞》會敗訴,但真的沒有人會想到《新新聞》勝訴八分之七,唯獨我的部分敗訴。 ‧ 回復名譽 扯出天文數字的金錢懲罰 社會大眾更不可能猜得到這樣的結果。換句話說,這項判決違背了所有人的常識。法律可以用這樣「別出心裁」的方式來運用嗎?我們不應忘了,法律除了專業還必須向常識負責,這是英美法中採用「陪審團制」最重要的精神準繩,也是大陸法系國家紛紛認真思考引進「陪審團制」的核心考量。法條會過時,必須有某種方式不斷與現實常識連繫,換個角度看,法律不能與常識的正義觀念脫節。 我不願去猜想這中間有什麼陰謀或黑幕。我毋寧相信這是法官既想以前進態度護衛新聞自由,卻又無法魄力捨棄舊式對政治威權的敬畏,所產生的新舊並存。然而舊囊裡有時真的就是裝不了新酒。裝了新酒的舊囊不小心就會破裂開來。 新舊並存使得這個判決變得很奇怪。這樁訟案之所以存在,其原始目的就是回復名譽。中間既沒有財物侵占損失,也沒有懲罰性的賠償請求。這樣一樁要求回復名譽的訟案,最後判決出來,竟然牽涉到難以想像天文數字的金錢懲罰,這不奇怪嗎? 據朋友、同事幫我估算,如果能克服種種困難,順利進行澄清聲明與判決書的公布宣讀,我大概要背負2億4000萬的債務。依照目前的稿酬行情,我得寫1億2000萬字的稿子,才償還得起。1億2000萬字約當是1000本書的量。算到這裡,我真覺得啼笑皆非,因為想起了我最敬佩的日本作家之一——松本清張,他一生出版了將近800本書,是我知道最多產的作家。他多產到很多人想當然耳認為「松本清張」應該像是家寫作工廠般,在松本的指導下,有幾個甚至幾十個代筆者從事實際生產工作。 松本清張其實真的祇是一個人。他每天有著極高度的紀律,不管發生什麼事,甚至在旅行中,他每天必定要寫9000字的稿子。如此日積月累,才有了新舊版加起來號稱800本,實際總共約莫500本左右的畢生成績。 我一直很羨慕松本清張的自律與堅持。因為那是同樣身為寫作者的人,絕對不敢想像做得到的。沒想到我得比松本清張勤奮兩倍,才賺得到夠可以償還這筆債務的稿費! 或者換另一種算法。1個人如果每月有20萬的收入,1年240萬,那也得整整100年不吃不喝才還得起這筆錢! ‧ 一人擔責 法官切分邏輯矛盾不可思議 法官為了衛護新聞自由、又要對政治威權交代,造成的奇怪邏輯還不祇這一樁。在切割《新新聞》與我的責任方法上,也讓人納悶不解。我一邊是提供部分消息的來源,另一邊是掌控新聞處理的總編輯。更下游有社長,中間則有實質調查、撰寫新聞的記者。如果把這樣流程簡單切分為一、二、三、四,四段流程的話,法官認定第二、第四段都可享新聞的保障,但居一、三段的我,卻成了所有罪責的擔負者。這種切分的邏輯,我真的看不懂、也想不懂。 我一點也沒有要拉其他同事來一起負法律責任的意思,事實上同事們得到清白肯定,是我最大的安慰。他們在追查、報導這樁重大事件時,費了很大的心血,這一年來,《新新聞》及我的同事們,卻因為官司而背負了沉重的黑鍋。許多人以官司為由質疑我們的新聞專業,這個沉重包袱今日終得以卸下。一審宣判肯定了他們的努力,洗刷了他們的嫌疑。 可是為什麼在判決書中明明說「總編輯李明駿係採由記者採訪查證看是否值得報導之民主方式」,卻又決定應由我一人承擔所有責任呢?更不符常理的是,判決書裡說我對電話內容是「逐部被動說出,而非主動積極要記者報導」,那不正證明了我沒有捏造的動機與惡意嗎?如果有惡意、如果是捏造的,為什麼會「被動」、而且「逐部」說出呢? 至於關鍵的電話,判決書裡明明說:「有無鬥爭電話,雖經雙方反覆之質辯,法官之反覆調查,猶未能白,甚或祇有天知道」,卻又在隨後變成是我「虛構鬥爭嘿嘿嘿電話」,並以此為判我敗訴的主因。這不是大矛盾嗎? 至於陳詩寧做證的部分,法官也完全忽略其中出現的不符常理之處。陳詩寧自己明白承認,曾經答應我出庭做證,所以才會被列為被告所提出之證明。然而從陳詩寧答應做出證到實際出庭,中間相隔多月,又發生被告方面刻意洩漏證人名單給特定媒體,意圖干擾證人出庭的事件,到陳詩寧出庭時,轉而辯稱無證可做。如果不是可以證明我曾就副總統傳播緋聞案向她查證,她怎麼會答應要列為被告證人?她還可能答應做什麼其他方面的證詞嗎?這中間的變化,不奇怪嗎? 我與陳詩寧曾經是工作上彼此信賴、互相支持的伙伴。我會涉及緋聞案種種,開頭也是基於要幫陳詩寧替她解除困惑,沒想到竟然弄到必須法庭相見,對質說不一樣的話。面對昔日好友的背叛,我不痛心、不憤怒嗎?我痛心我憤怒,但另一方面,我又無法痛心、不能憤怒。因為我更深的信念、更高的原則,相信做一個媒體人、做一個公眾人物,有責任必須提供這個已經充滿太多憤怒與叫囂的社會,多一點清明理性。所以在當庭對質之後,我祇是說:「對於陳詩寧與我記憶上的出入,覺得非常無奈。」 ‧ 無奈挫折 不沮喪不悲觀勇往直前 真的很無奈。這1年多來,被不祇1個朋友狠狠地背叛,看到過去信任、尊重的人翻臉露出算計,我心裡不痛、不難過、不委屈嗎?更奇怪更可怕的是聽到讀到許許多多關於我的傳言,一些根本不曾與我有過任何密切互動深交的人,大剌剌講著我所不認識的楊照。我心裡不痛、不難過、不委屈嗎?還好我沒有失去理智。我沒有激動沒有破口大罵。我一再想起那些在深山裡拉北山杉的人們。讓自己相信這些代價也許是必要的,等到有一天那沉重的北山杉立起了成了御殿的大柱,無奈就可以化成歡悅。 也還好一直看得到一直感受得到,一起奮力前仆後繼擔拉著北山杉的朋友們。還有那些在街頭冷不防叫一聲:「楊照加油!」「楊照,我支持你!」的陌生卻又熟悉的面孔。讓我雖無奈卻不失望。 少年時期,一度以為台灣的民主化不可能那麼快成功,一度相信自己終有一天會步上民主前輩的後塵,被抓去坐言論牢、坐政治牢。長大以後,赫然發現台灣變化得那麼快,快到我們這輩要為民主坐牢的機會都沒有了。 我當然不羨慕那個有人為民主而坐牢的逝去時代。但我沒忘記過少年時代為坐牢做準備的那種心境。告訴自己,沒有權利可以沮喪、沒有權利可以悲觀。一旦沮喪、悲觀就被打敗了。 雖然無奈、雖然挫折,我真的不沮喪、不悲觀。我不會因為官司的變化,就變得沈默些少講些話。說說的、該批評的、該報導的,我還是會說會批評會報導。更重要的,我不斷警惕自己,也不能因為目前官司的變化,就變得激動、憤怒、尖酸,這是不管任何時刻,我都該為這個社會盡到的基本責任。 -- 俏冤家扯奴在窗兒外。 一口兒咬住奴粉香腮。 雙手就解香羅帶。 『哥哥等一等。只怕有人來。 在一會無人也。褲帶兒隨你解。』 ~~墨憨齋歌『調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