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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板有人打電話去內政部役政署問了 他們的說法是修正條文在11月25日公告結束後還要送行政院核定 所以短期內還是沿用舊規定 最快也要等到明年才會正式生效 另外依現行規定 只要畢業後繼續就讀高於原等級之學校 是可以一直緩徵到33歲的 但若草案通過 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卻未同步更改緩徵年齡規定 將造成衝突 27歲的碩士班考生無法以準考證申請延期徵集而被徵集入營 確定錄取後卻可以緩徵 必須辦理解除徵集 國防部也會有意見 如此一來 勢必同步修正相關規定 因此必定需要進一步會商 稍安勿躁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D0040004 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 (民國 90 年 08 月 22 日 修正) 第 15 條 應受現役徵集之在學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緩徵: 一 肄業學校未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者。 二 入學學籍未符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者。 三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生未經內政部核定,再就讀相同等級或低 於原等級之學校者。 四 年齡逾三十三歲仍未畢業者。 第 37 條 在免役、禁役、緩徵、緩召申請複核期間,不得停止徵集或召集之執 行。 在申請複核期間,經徵集或召集入營後核准免役、禁役、緩徵、緩召 者,由複核機關列冊分別報由內政部、國防部辦理廢止其徵集或召集。 (以下行政函釋因年代久遠無法於網站上查得 可參見各校招生簡章) 教育部依照國防部八五年三月十八日鍊銪字第八五○○○三五六三號函之附件『八五 年中央級兵役與動員業務聯繫會報決議案分辦表』,徵集類第四案,精進新兵入營後 解除徵集作業處理決議:『取得准考證者得申請延期徵集至學校停止註冊日止,以避 免入營後再申請解除徵集處理之困擾』。 -- 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