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owtoya: 那小B呢? 02/23 13:33
小B應該也可以吧?雖然小b同人文比較多,但是既然晉江同人可推薦,
小B版的文應該也沒問題。
然後小B的心得感覺包羅萬象,我覺得還是沒有書評板好找評論。
推 bluemidnight: 推 02/23 13:33
推 Sapphirism: 不贊同但推理性討論 02/23 13:36
推 snowtoya: 雖然跟你意見不同,不過贊同你這篇的論述方式 02/23 13:38
推 SatsukiAo: 贊同你的看法 02/23 13:45
推 plusonezero: 歪一下樓,沒去過大b所以想問一下,請問大b作者如果 02/23 13:52
→ plusonezero: 同步在寫作平臺連載是否能放平臺連結? 02/23 13:52
→ plusonezero: *是否能在大b 02/23 13:52
應該是可以放但是大家不一定會放,大多是放作者本身的噗浪、部落格比較多。
→ snowtoya: 先前有作者同時放大B和平台,可在原創板放平台連結推薦 02/23 13:55
推 corgifox: 推~贊同這篇的看法。 02/23 13:57
推 plusonezero: 我就是想說如果有同步在平臺連載應該就可以推薦,只 02/23 13:58
→ plusonezero: 是不知道大b是否禁止作者提供平臺連結,造成讀者以為 02/23 13:58
→ plusonezero: 該文只連載於大b 02/23 13:58
當然,有在其他平台連載當然就可以推薦。但是也有部分作者只喜歡大B版連載,
漏掉那些文太可惜的感覺。
我的意見是,既然這些文只要放在其他平台就可以被推薦,
那麼就原創文本身的定義應該沒問題~
※ 編輯: dorisDC (42.72.72.238), 02/23/2017 14:00:58
→ snowtoya: 剛跑去看大B板規,還滿簡單的,沒規範到這種細節 02/23 14:00
→ snowtoya: 哪會沒問題 原創文的定義就是要在平台上啊= = 02/23 14:01
我有看例外。
A.開放未於平台連載,但可於網路全文閱讀、並文體與行文方式基本上就是原創寫法者
B.曾於原創網站平台發表作品者,其系列作或符合原創風格之作品不限平台開放討論
C. 台灣出版社的「原創書系」中,台灣作者所寫的作品亦開放討論
我覺得多一個手續檢附大B作者有在其他平台發文或發過文的話很複雜。
或者他從來沒有在其他平台發文,漏掉那個作者的文很可惜。
→ snowtoya: 今天就算你例外列入大B板,那也只是特例 02/23 14:01
→ alisha2224: 大大,這裡的定義,就說要在指定的平台,版主的文有看 02/23 14:07
→ alisha2224: 嗎,這裡當初就是從言小版分出來討論起點晉江類型網站 02/23 14:07
→ alisha2224: 的小說,不是討論全部網路小說 02/23 14:07
如今有長佩的例外,覺得只要文種相符,還是希望能夠有被討論的機會吧。
→ huilain: 推樓上snow大,不要一直無視平台問題一直強調文種一樣, 02/23 14:07
→ huilain: 沒有人因為文種反對啊... 02/23 14:07
因為有看到說,不是網路小說版?因為感覺網路小說也算是分類?
→ alisha2224: 更不是你覺得是原創,他就是原創文這麼簡單 02/23 14:08
→ huilain: 倒是很少看到支持方針對平台爭議的討論呵呵 02/23 14:08
→ snowtoya: 這就好像有些罪就是只有公務員能犯,你不能說公務員是人 02/23 14:09
→ snowtoya: ,非公務員也是人,只是差在一個有公務員身分一個沒有 02/23 14:10
→ snowtoya: 其他都是一樣的,所以乾脆讓非公務人員也可以被判刑吧 02/23 14:10
→ alisha2224: 講類型更有趣了,小說就是小說,網路跟實體的差別不就 02/23 14:11
→ alisha2224: 是以首發平台做標準嗎,那本版的原創,以指定類型的平 02/23 14:11
→ alisha2224: 台做標準,有需要被質疑這不是原創嗎 02/23 14:11
※ 編輯: dorisDC (42.72.72.238), 02/23/2017 14:18:01
推 woaneggoassa: 我有點亂了哈哈,平台整理是指?如果是說特例的話, 02/23 14:11
→ woaneggoassa: 我個人是能接受像現在一個個新增的辦法。但有些人可 02/23 14:12
→ woaneggoassa: 能覺得倒不如就都不要。可是如果都不要我是覺得對原 02/23 14:12
→ woaneggoassa: 創本身不是件好事。 02/23 14:12
→ woaneggoassa: 錯字 *爭議 02/23 14:12
→ alisha2224: 不是不要,我是傾向不要用例外條款,要就直接修改板規 02/23 14:16
推 bllove: 贊同snow 02/23 14:17
推 woaneggoassa: 哦哦了解a大意思。如果直接改版規把例外也能融入變 02/23 14:20
→ woaneggoassa: 不例外我也很贊同的。甚至覺得如果能夠這樣能更好, 02/23 14:20
→ woaneggoassa: 也減少其他爭議。 02/23 14:20
如果直接修改變成常規不是例外就很棒啊!
→ snowtoya: 你不要執著在「例外」上呀,本板原創文就是有其定義 02/23 14:20
→ snowtoya: 例外之所以為例外,就是因為他不符合基本定義 02/23 14:20
→ snowtoya: 不過若例外真的造成那麼多困擾和誤解,把例外都拿掉算了 02/23 14:21
→ snowtoya: 不然無從約束範圍啊~~ 02/23 14:22
※ 編輯: dorisDC (42.72.72.238), 02/23/2017 14:32:01
推 pdf300ppi: 我同意a大 我不支持單開放大b 但不排斥開放bbs部落格 02/23 14:36
推 notfalling: 不符合定義,除了例外開放就是不開放,不會很棒的變成 02/23 15:19
→ notfalling: 常規好嗎。 02/23 15:19
推 mermaid1111: 推snow大 02/23 15:50
推 blackerangel: 我也支持要麼不要有例外,要麼就全部開放 02/23 16:25
推 Sapphirism: 支持不要有例外就偏向plusonezero大當初的討論文 我 02/23 16:27
→ Sapphirism: 個人是覺得跟大B這次議題是不太一樣的方向 02/23 16:27
推 yum17: 推這篇 02/23 18:36
→ JingP: 這裡是原創板,有不是所有網路創作小說都能發的書評板。而且 02/23 19:07
→ JingP: 如果開放大逼的論點都只拿例外板規來舉例,想要綑綁銷售(想 02/23 19:07
→ JingP: 不到其他比較溫柔但能表達我意思的措詞,請別介意orz)的話, 02/23 19:07
→ JingP: 那我傾向直接廢除例外板規,方便約束管理及理解 02/23 19:07
推 marrine: 不贊同。但推理性討論+1 02/23 20:44
推 gastritis: 針對例外的話,我支持有例外,畢竟很難一個定義就包含 02/24 10:20
→ gastritis: 全部狀況,或是會造成定義太寬廣的問題 02/24 10:20
推 alleninwar: 如果創板的初衷是不想看盜文,那例外的情況應該要著重 03/02 20:29
→ alleninwar: 考慮這件事情。滿困擾大家的抄襲問題也是如此 03/02 20:29
→ alleninwar: 如果設立這樣的標準,也許在考慮開放與否的問題時,就 03/02 20:30
→ alleninwar: 不會過度緊張 03/02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