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時間:民國八十年經提縣議會第十二屆第八次臨時會討論通過。
設計理念:為彰顯本縣縣民勤奮淳樸之精神,以建立團結和諧之共識、共創縣政進步
,本縣縣旗(徽)為縣民精神之象徵。
設計說明:
1、外圍二十個齒輪:象徵本縣二十個鄉鎮市不斷默默的運轉、團結、和諧在一起,共同
朝向未來理想的目標。
2、齒輪上方圖騰:意義是本縣二十鄉鎮市共同之目標,朝向未來高科技之走向,不再是
停滯於農業縣。
3、齒輪上方圖騰:彩帶象徵本縣之「榮譽」。
4、黃色帶:黃色代表希望、光明、活動、爽朗。
5、綠色帶:象徵本縣是農業縣,代表淳樸與勤儉之美德。
6、藍色帶:藍色代表海洋,本縣積極開拓海洋觀光、養殖、離島工業,也象徵奮發的精神
。
7、兩條白色帶:代表本縣有二條主要河川-濁水溪與北港溪。
8、雲林兩字:圓體字代表和諧、團結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