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市的永樂街所規劃機車停車位
: 單雙月各停一邊 另一邊則營造出行人徒步空間
: 又與其加強違規拖吊
: 不然在十五米以上之道路設置收費停車格
說一個之前市公所協調過的推皮球方式,市公所說土地屬於縣政府所管轄
縣政府說收費部份屬警察局管轄,撥錢給警察局劃停車位,警察局不劃,
很有可能是因為,光劃個黃線就被抗爭了,劃停車位收費,我想議員,立委
壓力全部集中到警察局了,誰敢劃!!
: 再者 對於依物品佔用公有停車格之店家進行勸說
: 如無效則依照道路廢棄物管制條例處罰 若再犯則依照侵佔罪移送
: 再來看看太平老街
: 許多店家把自己的騎樓當作店鋪來使用(很多地方也是)
: 加上並沒有管制機動車輛進出
: 造成行人路權與機動車輛路權衝突
: 這一點不改善 就算辦什麼活動亦是枉然
: 改善整體購物環境本來就是老街上面的店家應該共有的共識
市公所也在騎樓劃白線了,規定機車不能停在白線外,看看太平老街
哪種商店把商品放在騎樓上...取締... 有議員撐腰.......
想要在老街賺錢又不遵守規則的,都是這些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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