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nberra (瘋了)》之銘言:
: ※ 引述《fishjam (( ̄﹋ ̄)程設好難)》之銘言:
: : 真的嗎?
: : 我倒覺得多看溫馨的文章比較會提醒我們要關心別人...
: : 太悲慘的文章會讓人對世界很失望...
: 其實我覺得都是一樣的,那些好的不好的一直都存在,
: 不管看什麼都只是一部份而已.
: 我很氣為什麼要關她媽,那個壞人早該死了.
殺人罪的被害人,十之八九都是欠殺型的--
但殺人是重罪!!
而像微軟的那種犯賤行徑,
卻成為人人稱道的大企業!?
連我們政府都要當那些商人的打手呢!
如果光期待法律是正義,那絕對是癡人說夢。
( 雖然這樣說既不負責又不專業 )
但社會上很多人都沒看清這點,
最後被政客牽著走。
換個想法,
殺人能不關嗎?區分點又在哪?
其實現在在坐牢的那些人,
十之八九是出於無奈呢!
任何人處在他們的生長背景環境都必然陷入墮落,
只是今天不巧是他們倒楣站在這個位置。
違法的是這個社會,
但處罰是處罰這些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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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咪對著鏡中身影,
能玩上一整個下午;
我也可以用一輩子的時間,
來嘲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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