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py (昨日已死)》之銘言:
: ※ 引述《mishuzu (我好想.......)》之銘言:
: : 今天跟班上同學(住宿的)討論這件事,
: : 沒有人不覺得過分,檢調單位不去抓那些流氓黑道或是黑金,
: : 來抓我們這些學生...這跟騎摩托車時有人呼嘯而過,
: : 但是警察只會抓一些紅燈左右轉的善良老百姓,
: : 國外要抓不都是些設mp3網站的人...
: : 羅福助不抓,尹清楓命案不調查,
: : 亂七八糟,成大同學冤ㄚ!!!!!!!
: ㄟ...但是聽說抓到ㄉ14個當中,真ㄉ有人把mp3燒成光碟ㄉ人喔..
: so套句Magicㄉ話,願賭服輸阿...不過這次好像有殺雞儆猴ㄉ意味
: so..一方面也絕得她們很倒楣,還要學生ㄉ態度低調一點,才有從輕處理ㄉ可能...唉~~
雖然現在很想睡....但是我還是很想把我剛剛上的刑法理論搬出來....
基本上 智慧財產權所要保障的是什麼?它有沒有存在的必要?
大家都會說得冠冕堂皇 什麼鼓勵創作等等.....
但是有必要保護成這樣嗎?真正有心從事創作 從事這方面工作的人
他所真正想要的是什麼?應該只是那種成就跟快樂
國家給予基本的生活保障及鼓勵的措施當然是必須的
但有沒有必要讓智慧財產權=暴利?
現代來講 資訊的流通是一種必然的現象
創作的目的當然也應該是要讓大眾分享才是最主要的吧!
就當智慧財產權有它存在的必要好了
當他們將精神層次的東西轉換成商品的地位
還嚷嚷著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
請問他們什麼被侵害了?
唱片公司少的是銷售量 這跟智慧財產有什麼關係?
歌手少的是版稅 他們有什麼智慧財產可言?他們出賣的 是聲音
創作者所得到的不就是那些嗎?不就是固定的嗎?
大家還嚷嚷著保護智慧財產權什麼的
我們現在的措施所保障的是我們所說要保障的東西嗎?
是不是大家都看清了所保障的客體?
但是說穿了 所謂的智慧財產權 其實只不過是資本主義下一種自私的手段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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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還想寫很多的....沒力了 長話短說
不過以上僅代表個人言論...無所謂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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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個真正健全的心智而言
死亡只不過是下一場偉大的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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