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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CCU99_BANK 看板] 作者: catwei (重新出發....) 看板: NCCU99_BANK 標題: 別讓愛上了挑剔的癮============>吳若權 時間: Sun Mar 12 13:18:03 2000 Subject: 別讓愛上了挑剔的癮 ● 專欄作家:吳若權 ═══════════════════□別讓愛上了挑剔的癮 愛之深一定要「責之切」嗎﹖小心,要求太多以後,連愛都跟著被嚇跑。這個道理應用 在親子、員工、情人之間都一樣,要求別人的時候,先問自己︰我的要求合理嗎﹖我愛 的是凡人還是聖人﹖我自己是不是已經一百分?當對方變成我的一百分時,我真的會比 較快樂嗎?為了這完美的一百分,彼此又付出多少昂貴的代價! 《性惡論》中有一句發人深省的話:「看到一個缺點很多的人,你只會討 厭他的缺點;但看到一位品德極為高尚的人,你會因為學不來而完全憎恨 他!」我們對和自己沒有關係的普通人,都會有這種反應,更何況當這個 缺點很多或品德極為高尚的人,是我們喜歡的人時,反應更是強烈。因為 愛而產生的許多化學變化中,「挑剔」是最普遍的症狀之一。當我們喜歡 一個人時,對他的要求特別多、特別嚴厲。與其說是距離靠得愈近,看到 得缺點愈清楚;不如說是愛得愈多,想掌控的程度就愈深入。 「愛之深,責之切!」多麼冠冕堂皇的說法,讓相愛的人以此為名互殘相 傷。總要到血淚斑斑,才知道原來誰也沒有錯,錯只錯在愛上了挑剔的癮 !對一個人的要求標準若前後不同,對方也會無所適從。剛開始熱戀的情 人,其中一方在約會時,若以「記錯時間」為理由,遲到半個鐘頭,還會 被稱讚說:「你呀!就是這樣迷糊得可愛!」關係穩定或結婚後,若遲到 的情況依舊,鐵定被評為:「懶呀!懶得無藥可救!連這點小事都記不住 ,看你還能成就什麼大事!」還有些經過短暫交往之後宣告分手的戀侶, 語帶遺憾地說:「我們做朋友好過做愛人!」 乍聽之下,好像是個性不 合出了問題;其實真正的原因是「做朋友」和「做愛人」要求的標準不同 ,後者顯然挑剔得多。當朋友在交往的態度上,偶有表現不如預期的地方 ,我們可能會勸告自己說:「唉!小事一件,算了!」但若出錯的對象是 情人,可能很難獲得這麼寬容的對待。輕則免不了要被尖刻地指責一番; 重則以「我們還是分手吧!」相脅。 梭羅說過:「愛挑剔的人,就算身處極樂的天堂,也能挑出毛病。」挑剔 對方,名正言順是為他好,希望他知錯能改,愈來愈完美。其實,是對現 在的選擇沒有信心,對未來也沒有安全感,害怕自己栽在對方的不長進上 。 挑剔,也很容易變成習慣,藉此顯示自己比對方優越,讓自己一直想要佔 上風。愛之深,不必責之切!小心,不要傷害彼此的感情。在行銷業務的 訓練上,存在著所謂「會嫌貨的,才是買貨人!」的說法。你也一定有過 類似的購物經驗,當決定採購一項不太熟悉的產品時,明明信用卡都掏出 來刷好了,簽上大名之際,還頻頻問售貨員:「要這麼貴嗎?不會有問題 吧?出了問題我找你喔!」有經驗的售貨員,最喜歡這種顧客,像是餓慌 了的肥魚。這些嘴邊「碎碎唸」的動作,正露出「他對產品很有興趣;但 對採購決策沒有信心!」的訊息,口中挑剔得愈凶,愈容易上鉤!會嫌貨 的買貨人,也許在商場上暫時還可以勉強受歡迎。 畢竟,金錢的交易,風險可以事先評估。但是,現實的生活中,感情的交 流卻經不起言語挑剔的考驗。對鍾愛的人要求太苛,說了太重的話,自自 句句都是很有殺傷力,甚至產生無法彌補的影響。有一次,我用傳真和某 公司的同仁檢討生產及行銷的流程,因為心中些許失望,無意識地在用字 遣詞上添了點火氣,我竟還自以為是地加上「愛深責切」等字眼。隔天, 該公司的同仁打電話和我溝通時,語氣充滿「很受傷」的委屈。我才知道 自己犯了很大的錯——以為對熟悉的人,彼此已經有深厚的信任基礎,就 可以不顧禮貌地嚴格挑剔,忽略對方內心的感受。從此,我不斷提醒自己 :愈是對喜愛的東西,愈是對親近的人,愈容易讓愛上了挑剔的癮。 但就算挑剔得多麼高明,最終還是會傷害彼此的關係。愛之深,不必責之 切。愛得再多,還是要記得保持美感的距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LTC.dorm8.nccu.edu.tw -- 當你有一天試著閉上眼睛 用心看世界之後 你會漸漸的不願張開眼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dialup032.ppp.s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