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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戲院不見 觀眾豈能不散
時間Tue Oct 5 17:35:52 2004
戲院不見 觀眾豈能不散
(台灣媒體改造論壇)
◎林麗雲
國民黨日前已承諾歸還中影所屬的七家戲院給政府。這些戲院或空間多是日據時期
留下,由國民黨長期占用,本來便應該還給國民。七家戲院中,有兩家(台北真善
美戲院與屏東光華影城)還在營業;其餘五家(如宜蘭羅東新生戲院、台中戲院、
嘉義戲院、台南延平戲院以及高雄壽星戲院)則已歇業。目前這些戲院的命運尚不
明朗。在此之際,本文主張,這些戲院不應廢置任其走入歷史,或任意拍賣給私人
,而應重新定位為「國民戲院」作為本地電影工作者與觀眾交流的空間。
長久以來,戲院是台灣社會中重要的公共空間。在這個空間中,台灣的電影工作者
把他們對台灣社會或人生的看法轉化為影像,傳達給觀眾。同時,觀眾來到戲院這
個公共空間,在觀看影片的過程中也與工作者、其他觀眾以及更大的社會進行互動
。因此,戲院在台灣的文化史上有重要的地位。以這七家電影院為例,高雄壽星戲
院是在一九三○年創立,為高雄最早的戲院;羅東新生戲院是在一九三六年成立,
是宜蘭唯一的日式劇場。它們曾是在地人生活的一部分,也是當代集體記憶的來源
。
但是,曾幾何時,台灣戲院的性質有所改變。目前台灣的戲院多發展成影城的型態
;一家影城有幾個映演廳;業者所投入的成本高。為了回收高額的利潤,業者偏向
選擇有賣點的好萊塢強打片;這些外片雖然只有固定的敘事公式,卻有大明星卡司
、絢麗的聲光與強力的行銷,最重要的是有票房的保證。相對地,影城業者較不會
放映本地導演的影片,因為所能回收的利潤較低,雖然國片可能與本地社會息息相
關。再加上,二○○一年政府刪除了電影法中保障國片放映的比例,業者更沒有放
映國片的義務與意願。
在影城業者「向錢看」的心態下,台灣的電影工作者很難與觀眾互動。他們努力拍
片後,還必須費力與戲院業者協商,才能在強片檔期的縫隙間找到映演的空檔;而
且,即使他們的作品上檔了,卻可能在無預警的情況下被拉下來。
例如,今年十一月間,蔡明亮與李康生為了爭取「不見」、「不散」映演的機會,
風塵僕僕地到全省大專校園走透透,親自放預告片給學生觀眾看,向他們賣預售票
;有了預售票的業績,導演才能向戲院爭取映演的機會。之後,全省才有十一家戲
院在十二月十二日放映「不見」、「不散」;然而,才一星期,有的戲院(如台北
華納威秀)即換成其他外片,以便在耶誕節大賺一筆;目前只剩下五家戲院放映「
不見」、「不散」,而且也將放映到十二月三十一日。在這麼短的映演期,觀眾並
沒有充分的機會認識國片,因為「不見」一下子真的不見了。
有鑑於主流的影城已造成本地電影工作者與觀眾的分離,本文主張,未來這七家戲
院應定位為「國民戲院」。這些戲院的空間應回歸給國民,包括本地的電影工作者
與觀眾。具體而言,公共部門首先應動手維修這些戲院,之後再以較低廉的租金提
供本地的導演放映影片,也可舉辦影展,更可妥善規畫這些空間用來介紹本地的電
影。如此,本地電影工作者才有機會與觀眾對話。在觀眾的回饋下,工作者才有持
續的信心與熱情生產出根植於本地文化經驗的作品。觀眾也才有機會接觸到不同類
型的影片,並了解工作者的理念。
總之,如果戲院不會不見,國片的觀眾才能不散,成為本地影片的支持者。
(作者為輔仁大學新聞傳播系助理教授、媒體改造學社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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