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oei (我不是安全帽)》之銘言:
: ※ 引述《nonsensejoy (阿子)》之銘言:
: : 沒用啦 你就算發一百篇文
: : 還是會有人搞不懂什麼叫公設什麼叫住宅
: : 還是有人認為他們去哪裡就是專程去按鈴嗆聲的
: : 還是有人他們的的態度傲慢 偷東西 踹門
: : 事情變成這樣
: : 我唯一百思不得其解的是
: : 林耀文這位大師 怎麼沒有人告他
: 目前刑法關於侵入住宅罪責,實務和學說普遍的共識為:
: 有大樓管理員的電梯大廈,從管理室以內的部分是私人住所的範圍
: 沒有大樓管理員的公寓,以一樓鐵門之內均為私人住所的範圍
: 這也是為什麼一般人沒有辦法在未向管理員登記,
: 並得住戶(含承租人)的同意,
: 直接走進帝寶的公設區
噢太好了 總算有個人可以幫我解惑
上面問了一次沒人理我
請問一下
財政部長有沒有資格到一銀的公社去散步?
電梯樓梯間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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