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nsensejoy (阿子)》之銘言:
: ※ 引述《shoei (我不是安全帽)》之銘言:
: : 目前刑法關於侵入住宅罪責,實務和學說普遍的共識為:
: : 有大樓管理員的電梯大廈,從管理室以內的部分是私人住所的範圍
: : 沒有大樓管理員的公寓,以一樓鐵門之內均為私人住所的範圍
: : 這也是為什麼一般人沒有辦法在未向管理員登記,
: : 並得住戶(含承租人)的同意,
: : 直接走進帝寶的公設區
: 噢太好了 總算有個人可以幫我解惑
: 上面問了一次沒人理我
: 請問一下
: 財政部長有沒有資格到一銀的公社去散步?
: 電梯樓梯間之類的?
他都說是"一般人", 一銀的代表 和 財政部長 算是一般人嗎?
是屋主吧 你有看過租房子的房東 需房客同意才能到公設
如樓梯 走廊使用嗎? 不可能嘛~~~~這就是實務
他的說法 與本次的情況明顯有誤 別被誤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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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