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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az (ooxx..)》之銘言: : ※ 引述《Ronlong (玄雲)》之銘言: : : 總統沒有特別費, : : 所以,問題是在於國務機要費是否在歷任總統心中與特別費處於同等位置, : 鬼扯 : 兩個適用法條不同 別提什麼適用法, 適用法有規定特別費是私款? 只要不是給你的薪資,就不是私款, 沒用完,就必須繳回, 如果要按"適用法"來判定有沒有罪, 馬英九早該被判有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25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