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a-dian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H0 (箭風向前行)》之銘言: : 「實質補貼」不是法律名詞,是行政慣例所稱 對,因為有另一個名辭是「定額統籌概算型費用」 請去看二審判決書 : 而特別費是公款,不能入私人帳戶 : 特別是每個月一開始就全進私人帳戶 : 有哪個首長那麼厲害,知道這個月會把特別費用光光嗎? : 特別費不是薪資,公款就是公用,哪有入私人帳戶的道理? : 就算馬英九真的沒有用這筆錢買私人物品 : 但是錢入了私帳,連利息算出來都被特別費影響了 : 請問帳戶的錢要怎麼分私費與公費? 入帳戶的錢就沒有在分私費、公費了 二審都跟你說了「定額統籌概算型費用」 只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規定的程序,就通通給你 多的不退,少的不補 甚至,都跟你說了,特別費費是要付政治責任、道德責任,而非法律責任了 : 那個o君、你能回答我為什麼公費能入私帳嗎? : 還有為何每個月就能先領完? 去問法官跟立法者 法律說可以就可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4.131.67.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