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az (ooxx..)》之銘言:
: ※ 引述《H0 (箭風向前行)》之銘言:
: : 我說的是法律條文,不是這一次的判決書
: : 你要說判決書,那拿出以前的判決書
: 為什麼判決書不可以是這次的判決書
: 凡事都有先例
: : 如果錢不是一開始就入私帳
: : 而是用多少領多少,這根本就沒問題,屬行政裁量權
: 亂講,這是行政裁量權嗎?
: 還有可不可以先領後領,那都是法律規範跟慣例問題
: : 問題是錢一開始就入帳,花用也花在非公務之用
: : 所以根本就是變相洗錢,就是詐領
: 去跟法官說
: : 為什麼一位立委能有總統府的資料
: : 這是不是代表邱毅的資料來源是總統府內的內鬼?
: : 國安單位根本一天到晚在吐陳水扁的槽
: : 連離職的國安人員都不顧職業道德整天爆料
: 我個人的看法是
: 可以查國務機要費,也可以同時去追究邱毅的資料來源
: : 那特別費為何被起訴?你不是說是政治事件嗎?
: 特別費為什麼別判無罪,這是為什麼我說是政治事件
: : 你不是說無法可管就不會被起訴了?
: 對,有法,所以也有人在玩法
: : 特別費是薪資嗎?
: 薪水是個舉例吧
: 特別費不是薪資,但他仍然是合法公款入私帳
: 先決條件是,要符合法律規範
: : 在特別費入私帳前,它就是公款了,而且是不屬於薪資的公款
: : 問題是非薪資的錢入了私帳,就是錯誤的
: : 我都知道特別費不是薪水了,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的馬英九會不懂嗎?
: 重點已不在於是否是入私帳,而是是否 "符合法律規範"
: : 那陳水扁跟馬英九都還是無罪是不是?
: 馬已經無罪,至少是二審
: 陳水扁則是,太太不出庭,自己目前有刑事豁免
: 雖然哪個都沒有被法官判有罪,但我想兩者是不一樣
: : 把我紅黨之亂的部份刪掉,這部份硬你不答?
: 紅黨之亂?
: 紅衫軍之時,我看不出哪裡有在亂了?
: 除非連示威遊行都要算在算亂裡
: 還有,我不太確定你是指哪部分?
: : 重點就是:
: : 特別費不是薪水,不是能入私帳的公款
: : 公款入了私帳挪作私用,就是貪汙
: 鬼扯,重點在於有沒有符合法律規範
: 薪水就是一個有法律規範的例子
紅黨之亂..本來就有參雜去亂和湊熱鬧的人..
去看看" 大學生了沒 "
有一集在討論做過哪些"熱血"的事?
來賓是吳克群和一個網路有名的人< 史丹佛?史丹利? >
其中有個大學生----小白
就說自己最熱血的是參加紅杉軍抗議..
她也說了..只是覺得" 哇!一堆人和自己穿一樣的衣服很有趣?! "
" 週邊賣的商品也都製作的很不錯?!狂shopping?! "
有沒有搞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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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原來是邱比特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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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