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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az (ooxx..)》之銘言: : ※ 引述《H0 (箭風向前行)》之銘言: : : 我說的是法律條文,不是這一次的判決書 : : 你要說判決書,那拿出以前的判決書 : 為什麼判決書不可以是這次的判決書 : 凡事都有先例 : : 如果錢不是一開始就入私帳 : : 而是用多少領多少,這根本就沒問題,屬行政裁量權 : 亂講,這是行政裁量權嗎? : 還有可不可以先領後領,那都是法律規範跟慣例問題 : : 問題是錢一開始就入帳,花用也花在非公務之用 : : 所以根本就是變相洗錢,就是詐領 : 去跟法官說 : : 為什麼一位立委能有總統府的資料 : : 這是不是代表邱毅的資料來源是總統府內的內鬼? : : 國安單位根本一天到晚在吐陳水扁的槽 : : 連離職的國安人員都不顧職業道德整天爆料 : 我個人的看法是 : 可以查國務機要費,也可以同時去追究邱毅的資料來源 : : 那特別費為何被起訴?你不是說是政治事件嗎? : 特別費為什麼別判無罪,這是為什麼我說是政治事件 : : 你不是說無法可管就不會被起訴了? : 對,有法,所以也有人在玩法 : : 特別費是薪資嗎? : 薪水是個舉例吧 : 特別費不是薪資,但他仍然是合法公款入私帳 : 先決條件是,要符合法律規範 : : 在特別費入私帳前,它就是公款了,而且是不屬於薪資的公款 : : 問題是非薪資的錢入了私帳,就是錯誤的 : : 我都知道特別費不是薪水了,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的馬英九會不懂嗎? : 重點已不在於是否是入私帳,而是是否 "符合法律規範" : : 那陳水扁跟馬英九都還是無罪是不是? : 馬已經無罪,至少是二審 : 陳水扁則是,太太不出庭,自己目前有刑事豁免 : 雖然哪個都沒有被法官判有罪,但我想兩者是不一樣 : : 把我紅黨之亂的部份刪掉,這部份硬你不答? : 紅黨之亂? : 紅衫軍之時,我看不出哪裡有在亂了? : 除非連示威遊行都要算在算亂裡 : 還有,我不太確定你是指哪部分? : : 重點就是: : : 特別費不是薪水,不是能入私帳的公款 : : 公款入了私帳挪作私用,就是貪汙 : 鬼扯,重點在於有沒有符合法律規範 : 薪水就是一個有法律規範的例子 紅黨之亂..本來就有參雜去亂和湊熱鬧的人.. 去看看" 大學生了沒 " 有一集在討論做過哪些"熱血"的事? 來賓是吳克群和一個網路有名的人< 史丹佛?史丹利? > 其中有個大學生----小白 就說自己最熱血的是參加紅杉軍抗議.. 她也說了..只是覺得" 哇!一堆人和自己穿一樣的衣服很有趣?! " " 週邊賣的商品也都製作的很不錯?!狂shopping?! " 有沒有搞錯啊? -- 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