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az (ooxx..)》之銘言:
: ※ 引述《Ronlong (玄雲)》之銘言:
: : 薪水不是公款,別用錯誤的例子。
: 薪水在還沒給你之前是公款,給你之後是私款
: 所以有個公款入私帳的程序,要符合法律規範
只要你有工作,公司就一定得付你薪資,這些薪資都是私款,
假設薪資未匯入私帳前是公款,那員工何來告公司侵佔?
http://tw.myblog.yahoo.com/williamtwwilliamtw/article?mid=4224&sc=1
即是公款,何來侵佔?
: 真可笑,原本應該是檢察官要統一法律見解的人
: 結果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標準來決定起訴與否,最後再推給法官
: 我也知道還沒三審定讞啊,所以大家都在等啊
: 至於為什麼上訴到最高法院?因為這是政治事件
: 還有,不是判決書內容可以取代法律條文
: 一個是立法,一個是司法,你根本只是把所有事情扯在一起
請您先去瞭解司法程序,
當檢察官與法官在該案件有不同見解的時候,
就是要上訴到終審法院,由終審法院統一法律見解,
什麼叫統一法筆見解,就是統一全國相同案件的法律觀點,
這不是什麼政治事件,是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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