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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tdragon (北七ㄋㄟ....)》之銘言: : ※ 引述《oaz (ooxx..)》之銘言: : : 我敢說馬沒有貪污啊 : : 哈,事情根本不用複雜化 : : 法官已經給判決了,而且跟你解釋為什麼 : : 只是馬英九無罪不是你要的答案,你不願接受罷了 : : "道德責任"和"政治責任"就是 : : 馬沒有做到跟王建(火宣)一樣 : : 所以才會被你們酸不是嗎? : : 所以當馬在質疑謝的一堆政務官不清廉時 : : 才會被謝反駁自己都被起訴了,怎麼還可以質疑別人 : : 說不定也有人因為馬被起訴而不投馬 : : 這一切的一切都是"道德責任"和"政治責任" : : 而馬不都承擔下來了? : : 掰下去的人根本不是我 : : 你根本就是已經先入為主地認為馬有罪,余文無罪 : : 然後才在來說是馬推給余文 : : 你有本事你就拿出比法官更有說服力的說法 : 我前幾篇就說過了,法官認定這是歷史共業所以不判馬有罪 二審是說:「定額統籌概算型費用」 是說制度就是這樣,誰在跟你歷史共業? : 否則會天下大亂,聰明人都看的出來,只有馬迷會覺得馬清廉 就算三審認為馬無罪 就算法院判陳水扁、吳淑貞、馬永成有罪,也不會天下大亂 不一樣的兩個案件,就不要硬扯在一起 : 看來你不只是馬迷,而是超級大馬迷ㄟ... 誰在跟你馬迷 自己無法拿出足夠的理由說服他人 就在說別人是馬迷 : 既然這是歷史共業那就應該都判無罪 : 就說你標準不一了...你還要應掰 : 馬花了歷史共業的錢...判無罪...OK阿 : 扁花了歷史共業的錢...也不要清算....可以嗎? 等陳水扁走完失法程序 法官確實是以 "歷史共業" 來判決無罪再來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4.131.67.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