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dmantw ()》之銘言:
: ※ 引述《oaz (ooxx..)》之銘言:
: : 對不起,他供小孩出國念書的錢是他自己賺的
: : 至於辦綠卡及有沒有失效,那就可受公評
: 不要閃避 回答我
: 大聲的跟這裡的每跟人說
: 你覺得 你爸爸媽媽繳的稅金 全台灣人繳的稅金
: 可以讓他直接轉到個人戶頭然後報所得
符合法律規定就可以,不符合法律規定就不可以
以馬案來說,二審法官已經說了「定額統籌概算型費用」
很明顯地,馬是符合法律的
不要老是玩文字遊戲,只會簡化問題
特別費是有一定程序,有定一定上限,也有一定規定(如一半要發票)
再老,公務人員的薪水,也是我父母繳的稅金 全台灣人繳的稅金
最後轉到公務員個人戶頭然後報所得
重點在於有沒有符合法律程序
: 你也不覺得怎樣 還欣然接受就好了
只要符合法律來做,我欣然接受
正如我認為公務員拿薪水是合理的
: : 都已經判了二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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