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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bornogi (正OGI)》之銘言: : ※ 引述《sayin ( )》之銘言: : : del 前文砍光 : : 照這邏輯 : : 那位總經理在立法院就不應該回答只出租部分樓層 : : 應該直接說這是屬於銀行與民進黨的契約問題 立委無權過問 : 是啊...請大大懷抱這樣的認知再上youtube找當時的新聞看清楚 : 質詢過程... : : 幹麻還說沒出租 引發衝突 : 小弟個人的解讀該總經理之所以會回答出這樣的內容 : 是過度尊重立委的不合理質詢... : 基於 : 緊張或敬畏而硬著頭皮憑著有限的印象來回答... : 其實只要回答 : 回去看清楚契內容或 : 請立委逕向有權調查機關舉報或提出刑事告發 : 這樣就好~ 照這樣說 只要是簽訂的契約行為 立委都無權質詢嗎 只能請檢調或者向有權調查機關舉報 那個有權調查機關是啥 監察院還是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還是公股銀行上司 民意代表不能在議會上質詢有關政府或者國營事業的契約有問題 不能質疑契約簽訂不公平 損及政府或者廠商權益 不能質疑綁標 不能質疑單價過高 圖利廠商 不能質疑任何契約相關問題 只因為這是契約行為 這樣嗎 這個質詢只是很簡單的詢問 有沒有出租 還不是問租賃條件 立委也無權過問嗎 : : 這個質詢是牽涉政府財產有無遭受侵占問題 : : 一銀有沒有瀆職 怠忽職守的問題 : : 個人認為立委當然有權力質詢 : : 一銀也有責任要回答 : : 只是不需要提供到契約細項條文 : 這就是問題所在...侵占是刑事犯罪問題... : 如果立委透過問政管道認為有此情形存在 : 而且確信已經發生或仍在持續當中的話.. : 就應該立刻向 : 檢調機關提出告發... : 而不應該 : 在不能得到確信的情形下就利用答詢人士的敬畏心理 : 去自行揭弊調查... 照這樣說 過去數年來 立委開記者會 揭露弊案都是不對的 發現問題 只能跟檢調機關告發 不應該開記者會 找一堆人出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84.84 ※ 編輯: sayin 來自: 118.160.184.84 (07/21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