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gon007 (花枝握壽司,讚不絕口!)》之銘言:
: 那你怎麼沒用同一個標準看待馬英九腳踏車活動?
: 我記得馬英九騎腳踏車行經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
: 民進黨縣市長也沒有加以叼難
: 警政署還要求地方警察保護
: 真是好笑
: 民進黨入聯路跑活動已經違法
: 以同樣標準
: 那國民黨返聯腳踏車活動也是違法的囉?
臺北市就說了請申請入聯路跑活動了
還答應可以用最急件處理
民進黨就是不願申請 理由何在?
依法申請活動有這麼困難嗎?
馬英九依規定申請活動許可
您所說的地方政府也核准啦 何來違法之說?
重點就在於民進黨要不要申請嘛
民進黨也依規定申請之後 我們才能以同樣標準來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