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ieed (海尼根)》之銘言:
: ※ 引述《midtown (滿懷感激也要支持台灣隊)》之銘言:
: : 請問綠卡事件AIT驗證了什麼?
: : 謝陣營找了個辦美簽但綠卡仍有效的人出面
: : 這還驗證什麼? 馬英九從沒綠卡 到以前有 這又代表什麼?
: : 十人小組 這其實蠻籠統的 我還以為應該是個什麼毀謝會報的什麼
: : 爆料扁 現在檢察官都在撇清 不然就說忘記了
: : 這我看來都沒有馬英九綠卡有趣
: : ID Po文 資料可以是假的 IP可以是網咖的
: : 可以追查嗎? 謝長廷可是本人出馬 言責他負
: : 聽的人不爽 歡迎去告他
: 謝的確因為烏龍爆料被告過了齁 最著名的就是吳敦義偽造緋聞錄音帶
: 我也很感慨 我一直以為 依照謝先生的標準
: 當一個人爆料之後 該去求證的是他的對手 而不是爆料的人
: 我以為同樣的邏輯可以在支持謝先生的版上得到同樣的回應
: 結果沒想到 支持謝先生的版卻用的卻是跟國民黨一樣的邏輯
: 這讓我挺訝異的
: id可以是假 ip可以是假 因此無法追查?
: 這點你就太小看中華民國的警察單位了
: 就算你用的是跳板ip 警察一樣可以在兩天之內把你逮捕到案
: 如果你覺得那篇文章內容有污衊的嫌疑 依你自己的邏輯 歡迎去告
: 當然啦 如果你同意了那篇文章的內容 那就不需要有什麼動作了
錄音帶吳敦義不知道是告什麼?
他要告也要去告陳春生
告謝長廷就是認為他做那錄音帶
問題是 他落選是因為白冰冰幫忙
陳春生到最後也當選了
爆料的人有必要舉一定部份的證據
以該網友的資料來看 我認為還沒有達到那種程度
畢竟以綠卡來說 謝陣營還拿的出卡號
但是說付錢的人 最少也說個名字吧
我又不是當事人我有什麼立場去告?
PTT上面一堆垃圾post 我不回文就代表我同意?
拜託真的不要讓我一再覺得你真的是來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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