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nlong (玄雲)》之銘言:
: ※ 引述《LHD (telnet://bs2.to)》之銘言:
: : 呃 可是要從哪提出審判無罪的證明呢 不是自己填無罪證明吧
: : 但綠營說要拿出自行填寫過的放棄表才算證明..
: : 基本上這兩種事本來就很難類比了
: : 勉強要比的話 證明可以從法院/綠卡主管機關申請
: 我想我沒說過綠營講的就一定是對的,
: 但我認為在馬英九批評謝營攻擊綠卡是口水戰的同時,
: 卻不願意向美國在台協會提出申請補發證明來結束這場口水,
: 才是讓我對馬英九綠卡事件不滿的主因。
: 總統候選人有沒有綠卡,一點都不重要,
: 只要他去放棄掉就好了。
: 這個社會其實存在著這樣的聲音,
: 但是馬英九卻自始至終不願意為了他的選民去做這件事,
: 為什麼?
: : 那不就是現在中選會正在做的事了嗎?
: 錯,
: 中選會依據法律只能管有無雙重國籍,
: 馬英九的授權書也清楚寫明只能查雙重國籍,
: 然而,綠卡也就是永久居留權,
: 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表示它等同於雙重國籍,
: 因此中選會目前正在做的事,並不等同查馬英九的永久居留權是否喪失。
報紙上說外交部會中選會查綠卡,比本人去申請證明還快十幾天
所以現在這樣的結果好像不錯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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