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v6 (為台灣加油)》之銘言:
: 假若非法 拼經濟第一優先是這個喔
: 若真非法 當時立院 可以釋憲阿 怎會選總統後 才說非法
釋憲?
民進黨根本是無視法律規定硬來啊
要怎麼釋憲?
當初上大還想直接依法
改名為中華郵政
到時候台灣郵政依法不准送信
那就好笑了
: : 我是不太滿意啦
: : 我是覺得應該把當初決定改名的人全部移送法辦
: : 您這點就扯得太遠了
: : 法律有規定不叫中華郵政就不可以送信
: : 法律沒有規定叫台灣電力就不能供電
: 你的想像力很好 我可沒這樣說 請不要張冠李戴
法律真的有規定 不叫"中華郵政"的單位 嚴格禁止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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