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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mpress (!!)》之銘言: : 其實發生這事情以來 我一直以我父親擁有的房子作參考對比 : 那棟房子一到二樓出租給新光人壽 不過三到五樓留空 : 電梯配置在承租人一樓辨公室(可以看成一銀一樓門房)後方 : 所以我父親要上去三樓一定要經過人家的辦公室 : 我想承租人應該沒有理由可以拒絕出租人通過到其擁有樓層查看 : 畢竟那是唯一可以抵達我們未出租樓層的通道 : 那我父親可不可以帶興農人壽的人上去? : 恩 要是我父親堅持 新光還是沒充分理由回絕吧? : 如果是怕興農的人偷情報 新光大概只能派人陪伴 : 再來假設五樓也出租給新光 : 但是我白目不了解情況而帶人去 : 會不會一出電梯就被說闖入 : 恩.... 應該不會吧 : 自我認知的理由是 1.我沒有犯意 然後搞清楚情況後我會退出去 (而費等是被耀文逼退) : 2.頂樓有一部分是出租給電信業者 : 我們有空也會去清理那裡的環境 : 所以要去頂樓還是要先到五樓 : 出電梯後右轉上樓梯才是 : 所以如果新光主張電梯廳口非公用領域 會造成我們的困擾 : 這是我遇到的情況 po出來給各位大大比較看看 : 當然五樓有出租是假設 不過其他都是真實 你家房客又不討厭你爸跟你 只要討厭就另當別論 只要你在那裡 就是入侵住宅 在美國 殺了都不為過呢 你不知道站著"被"人家罵 就是上前挑釁嗎 像我 已經挑釁過好多老師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4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