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mpress (!!)》之銘言:
: 其實發生這事情以來 我一直以我父親擁有的房子作參考對比
: 那棟房子一到二樓出租給新光人壽 不過三到五樓留空
: 電梯配置在承租人一樓辨公室(可以看成一銀一樓門房)後方
: 所以我父親要上去三樓一定要經過人家的辦公室
: 我想承租人應該沒有理由可以拒絕出租人通過到其擁有樓層查看
: 畢竟那是唯一可以抵達我們未出租樓層的通道
: 那我父親可不可以帶興農人壽的人上去?
: 恩 要是我父親堅持 新光還是沒充分理由回絕吧?
: 如果是怕興農的人偷情報 新光大概只能派人陪伴
: 再來假設五樓也出租給新光
: 但是我白目不了解情況而帶人去
: 會不會一出電梯就被說闖入
: 恩.... 應該不會吧
: 自我認知的理由是 1.我沒有犯意 然後搞清楚情況後我會退出去 (而費等是被耀文逼退)
: 2.頂樓有一部分是出租給電信業者
: 我們有空也會去清理那裡的環境
: 所以要去頂樓還是要先到五樓
: 出電梯後右轉上樓梯才是
: 所以如果新光主張電梯廳口非公用領域 會造成我們的困擾
: 這是我遇到的情況 po出來給各位大大比較看看
: 當然五樓有出租是假設 不過其他都是真實
你家房客又不討厭你爸跟你
只要討厭就另當別論
只要你在那裡 就是入侵住宅 在美國 殺了都不為過呢
你不知道站著"被"人家罵
就是上前挑釁嗎
像我 已經挑釁過好多老師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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