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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我是回覆PF775101這個帳號 ※ 引述《kawauchirina (河內里奈)》之銘言: : 這是第一篇。 : 我先說,我從來都不承認有中華民國這國家。 : 中華民國是國民黨強安置在台灣身上的名稱罷了。 :   : 再者。 : 你前後矛盾了,謝謝。 : 一方面說局勢的現實殘忍, : 一方面又大放厥詞的說「應該要中華民國統一中華人民共和國」 : 是你在幻想,不是我在幻想。 :   : 比起「中華民國統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獨立要簡單的多了。 :   : 如果你要玩文字遊戲去解釋「台獨」的意思,我沒時間奉陪。 : 因為你說你的,你甚至連看明白我想表達的都沒有就回覆,只是一味的說自己的看法。 : 全篇,只有高雄港的部份我確認我那部分比較不熟悉,而且我也在別人的回覆中說了 : 我不熟悉,只是依照所之推演而已。他的補充對你的疑問更有回答到。 : 由此可見你並沒有仔細看。 :   : 然後我要先澄清,我並不完全否認陳水扁的不開放。 : 如果你是農民,你是傳統產業的經營人,你就知道開放的可怕。 : 如果你知道什麼叫做竊佔領土,那你就知道什麼叫做探勘軍事據點。 : 開放之後,台灣比之前更加不安定。有多少商店都關門,多少公司倒閉。 : 開放之前就已經有這麼多偷渡客了,開放後呢? : 說不定以後晚上過了幾點之後就不能在外行走 : 就像深圳東莞那樣,不要以為我沒有認識的人在那邊工作過。 :   : 繼續這樣只有台灣被大陸統一,不可能有你幻想的「中華民國統一中華人民共和國」 : 然後台灣就會再也不民主,連像我們這樣在PTT上表達各自的看法的自由都沒有。 :   : 難道你不知道,大陸可是會封鎖一些網站不讓他們國民瀏覽嗎? : 比如我們這的HINET提供的的個人網站空間,無名小站。 : 或是一些日文BLOG。 : 只要讓他們搜到敏感有損他們政府的言論,那個IP就會被封掉。 :   : 舉例明天。 : 我可以舉證的。 : 那是我認識的大陸朋友中的一個,他喜歡的作家寫的。。 : 他們有些看法和我一致,有些迥異。 : 支持台獨只是不想失去這樣的自由呼吸而已。 : 比起統一對方,獨力更容易的。即使獨立現階段是不容易。 : 請不要去曲解獨立的意思。 :   : 還有憲法。 : 修法或是重制,就是為了改善法律讓他更合適現在的情況。 : 於是請不要拿他「是法律就必須遵守」這樣的論調來和我講 : 那為什麼96年,民法修了刪了加了那麼多條呢? : 要討論的不是我們要不要遵守,而是要怎麼改善。 : 如果他沒有改沒有重制定,我這樣的小老百姓就算再怎麼不想遵守也得遵守。 : 但是我希望他改。這樣我們的生活會更好。 : 我也要再次強調,關於憲法這部分你也是沒有理解我的意思就回覆的。 : 舉例來說,過去親屬法裡面規定,女方結婚之後,婚前的財產是歸丈夫使用收益的。 : 於是,女生完全沒有「所有權」,對於他的婚前財產。 : 這樣不公平的法律,不是該刪除或修正嗎? : 於是在74年和91年,都有做修正或刪除。 : 不是拿「因為是法律就要遵守」。這樣太消極。 :   : 先撇開中華民國是否等於台灣,因為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 的確這憲法已經讓我們被迫遵守很久了,他也有好的地方。 : 但是他並不適合台灣的現狀。 : 甚至很多都已不符國際情勢。 :   : 我們怎麼可能統一中國大陸呢? : 對於你一直執著於,我們要統一中國大陸這樣的說法,很無奈。 : (中國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我不想再看到你解是名詞了餘是我定義好) : 這就和說「中華民國要統一美國」是一樣的。 : (也請不要說我自打嘴巴,比如明明說台灣不是中華民國卻在這用中華民國 : 只是使用了你說得那個「中華民國」而已,但我內心意思認為那個「中華民國」 : 應該改成「台灣」,且台灣≠中華民國) : 明明是兩個國家。 : 而且可能性極低。 : 難道我們要出兵攻打中華人民共和國嗎? :   : 其實我們可以像南北韓那樣分開嘛。 : 更何況台灣從1895年之後就不屬於「中國的領域」了。 :   : 以上。 : 先到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0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