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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wuwu (拉嗚嗚)》之銘言: : ※ 引述《manfale (戰神)》之銘言: : : 1. 拿著國旗闖管制區和暴動 可不是基本人權 : 那新聞畫面中,警察把國旗旗杆折斷,強制沒收. : 想請教一下戰神先生:想問的是,執行公權力可以違反刑法嗎? : 中華民國刑法第160條規定意圖侮辱中華民國, : 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 :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構成要件中有 "意圖侮辱中華民國" 幾個字 如果不知道意圖在構成要件中所代表的意義 那麼建議你去唸刑法總則 不要連法條都沒看完就引 另外 中華民國刑法第21條 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 : 2. 2.5ppm是世界各國公認的嚴格標準 : 對啊,但是FDA的看法應該跟你不一樣~ : FDA認為產品有三聚氰胺的話就應該採取措施阻止他進口~ : 英國是說來自中國的牛奶成份超過15%的話要送驗~ : 超過2.5mg/kg應該銷毀沒錯~ : But,聽說歐盟很久沒進中國的牛奶及動物製品了~ : 因為:中國的食品工業不符合歐盟的規定 看不懂你要表達什麼 我大膽猜測一下 你是想說: 因為歐盟很久沒進中國的牛奶及動物製品 所以2.5PPM是不嚴格的標準 是不是這樣? : : 3. 請參考行政執行法 : : 4. 沒聽過權力分立的話 表示沒有基本行政法常識 去練練再來 : : 另外國家賠償法有規定 受託行使公權力機關之行為 視為公務員之行為 : : 5. 我感覺我認為 還有 請選輸的不要再說自己代表台灣人的意見了 請選贏再說 : 選贏的也只代表選你的那部份的人的意見~ : 請不要以偏概全,認為你的所作所為就是全台灣人的意見~ 選贏的 就是代表台灣的主流意見 不爽的 請選贏再來說自己代表台灣人的意見 不然 太平洋沒加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2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