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bornogi (正OGI)》之銘言:
: ※ 引述《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之銘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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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這個理論的解釋是你在板上說了就算還是教授在學校說了算
: : 還是行政院說了算?立法院說了算?
: : 還是大法官會議透過司法解釋公告才算?
: : ..............
: : 我只問你什麼叫做"立法院"的媒體主張
: : 誰可以代表立法院???
: : ^^^^^^^^^^^^^^^^^^^^^^^^^^^^^^^??? 請問一下上電視是有什麼"法效果"
: : 法律要立院三讀通過總統公佈生效
: : 命令依行政程序法要發布或下達生效
: : 請問一下上電視是什麼?
: : 科科 沒有法效果又哪來的違憲?
: : 你自己都說"立法院上電視說說而已"
: : 這大概是最偉大的三權分立理論了
: : 當立法權配合行政權立法時
: : 如果行政權決定變更立法權只能配合修法
: : 否則立法權就是違憲違反三權分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 請問一下可不可以把你這篇轉Law 版或是Joke 版?
: 是要說幾次...
: 小弟一直再三說明...
: 立法院主張自己享有姓名權或更名同意權
: 是違反三權分立的意見...
: 但他們沒據此作成院會決議
: 所以不能成為司法檢驗的對象...
既然立法院沒有做成"決議"我要問你究竟"立法院"如何上媒體主張
行政院有機關印有首長印行政院長蓋上官印機關印發佈
在程序上就可以符合有效的行政命令
立法院請問一下是立法院長還是幾個委員說了算?
不要在一直跳針什麼"立法院上媒體主張"
就算是行政院上媒體也都不是有什麼法效果的行為
要有效果要有符合程序法的行政處分行政命令等等,不是嘴巴說說
我不知道你到底有沒有基礎的法學入門程度????
: k大你提問說
: 電視上講講有什麼法效果...
: 又說沒法效果哪來的違憲...
: 請自行思考清楚自己的發問是否流於情緒化...
: 還有小弟所說立法院原則上只能配合修法...
: 他們故意不作為是違反國家機關憲法忠誠義務...
立院的憲法忠誠義務絕對不含"需配合"行政機關修法這條!!
很想請你的憲法老師把你領回去!
: 是應該負政治責任...
: 實務上也不會發生被宣告違憲...
: 因為那只是立法權的消極不行使職權...
: 早前說k大你明知故問其實是一種禮貌...
: 你也明知轉載會引戰...
Joke 版不會戰啦 法律版也不會啦
應該會很歡樂!!
: 小弟不願意您轉載小弟文章...
: 但小弟願意您把我文章列印出來給你的公法教授參考討論...
我是想印給你的教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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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04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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