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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bornogi (正OGI)》之銘言: : ※ 引述《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之銘言: : : ^^^^^^^^^^^^^^^^^^^^ : : ^^^^^^^^^^^^^^^^^^^ : : ^^^^^^^^^^^^^^^^ : : 這個理論的解釋是你在板上說了就算還是教授在學校說了算 : : 還是行政院說了算?立法院說了算? : : 還是大法官會議透過司法解釋公告才算? : : .............. : : 我只問你什麼叫做"立法院"的媒體主張 : : 誰可以代表立法院??? : : ^^^^^^^^^^^^^^^^^^^^^^^^^^^^^^^??? 請問一下上電視是有什麼"法效果" : : 法律要立院三讀通過總統公佈生效 : : 命令依行政程序法要發布或下達生效 : : 請問一下上電視是什麼? : : 科科 沒有法效果又哪來的違憲? : : 你自己都說"立法院上電視說說而已" : : 這大概是最偉大的三權分立理論了 : : 當立法權配合行政權立法時 : : 如果行政權決定變更立法權只能配合修法 : : 否則立法權就是違憲違反三權分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 請問一下可不可以把你這篇轉Law 版或是Joke 版? : 是要說幾次... : 小弟一直再三說明... : 立法院主張自己享有姓名權或更名同意權 : 是違反三權分立的意見... : 但他們沒據此作成院會決議 : 所以不能成為司法檢驗的對象... 既然立法院沒有做成"決議"我要問你究竟"立法院"如何上媒體主張 行政院有機關印有首長印行政院長蓋上官印機關印發佈 在程序上就可以符合有效的行政命令 立法院請問一下是立法院長還是幾個委員說了算? 不要在一直跳針什麼"立法院上媒體主張" 就算是行政院上媒體也都不是有什麼法效果的行為 要有效果要有符合程序法的行政處分行政命令等等,不是嘴巴說說 我不知道你到底有沒有基礎的法學入門程度???? : k大你提問說 : 電視上講講有什麼法效果... : 又說沒法效果哪來的違憲... : 請自行思考清楚自己的發問是否流於情緒化... : 還有小弟所說立法院原則上只能配合修法... : 他們故意不作為是違反國家機關憲法忠誠義務... 立院的憲法忠誠義務絕對不含"需配合"行政機關修法這條!! 很想請你的憲法老師把你領回去! : 是應該負政治責任... : 實務上也不會發生被宣告違憲... : 因為那只是立法權的消極不行使職權... : 早前說k大你明知故問其實是一種禮貌... : 你也明知轉載會引戰... Joke 版不會戰啦 法律版也不會啦 應該會很歡樂!! : 小弟不願意您轉載小弟文章... : 但小弟願意您把我文章列印出來給你的公法教授參考討論... 我是想印給你的教授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04 14:15)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04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