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bornogi (正OGI)》之銘言:
: ※ 引述《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之銘言:
: : 既然立法院沒有做成"決議"我要問你究竟"立法院"如何上媒體主張
: : 行政院有機關印有首長印行政院長蓋上官印機關印發佈
: : 在程序上就可以符合有效的行政命令
: : 立法院請問一下是立法院長還是幾個委員說了算?
: : 不要在一直跳針什麼"立法院上媒體主張"
: : 就算是行政院上媒體也都不是有什麼法效果的行為
: : 要有效果要有符合程序法的行政處分行政命令等等,不是嘴巴說說
: : 我不知道你到底有沒有基礎的法學入門程度????
: 以下回應小弟決定採取相同口吻...可能
: 這樣頻道會比較合致...
: 小弟不知道他們幾個說了算...
: 請自行參閱各電子報...
: 再者...如果政治人物可以上電視這樣講講
: 就能夠在國家機關裡面混口飯吃...那會不會過太爽了一點???
: 何況...民進黨做法有被大法官釋憲成違法違憲了嗎???
: 不論是已做成的客觀行政行為...
: 或是政治人物在媒體發表的相關言論...
: 都是可以檢驗的...
: 不是只有大法官才有權檢驗...
: 如果照大大說法...立法院裡面幾個立委嘴炮內容
: 不是能檢驗的東西...
: 那大大為什麼不能用同樣標準看待更名???
: 民進黨被大法官解釋成違憲了沒???
: 那大大又有沒有基礎的法學入門程度???
: 大大的鋪文有沒有跳針???
: : 立院的憲法忠誠義務絕對不含"需配合"行政機關修法這條!!
: : 很想請你的憲法老師把你領回去!
: 相信上一段有回應到此部份問題...
: 此外小弟言論所及也只有
: 針對公設事物姓名問題由聽由行政決定...
: 不是國家任何行政決定立法院都應附合...
: 請搞清楚小弟鋪文...
: 照大大說法...小弟可否請大大的國小國語老師把大大領回去???
: : Joke 版不會戰啦 法律版也不會啦
: : 應該會很歡樂!!
: : 我是想印給你的教授看.....
: 我的教授他們對公設姓名權採取反對立場...
: 他們並不認為這是權力...也否認更名或再更名...
: 而是一種自然伴隨關係...是隨同公設存在
: 功能而全有或全無之狀態...
: 小弟主張台灣境內有很多公設名稱其實未符合原貌和歷史...
: 所以主張應承認公設姓名權之存在...
: 可以由行政權決定...
: 也可以由直接民主公投決定...
: 更可以由選民行使投票權間接否定 ( 如本次立委及總統選舉 )
: 但不能交由代議機關決定...
: 大大一直反對...那大大認為公設姓名歸屬究為何者享有???
: 理由為何???
: 不要再刪小弟問題...那對小弟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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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9.18.192
如果立委上上電視說幾句話就有法效果
電視上行政官員講幾句就可以形成行政命令行政處分
這國家還真可怕啊 這是法治還是人治國家啊
還要看電子報,萬一這電子報還要會員加入不就慘了
人民不加入都還不知道我們國家哪時"立法院"上電視主張了什麼違憲了
行政官員上電視說了什麼結果行政規則改了哈哈....
我誠心建議這位很有誠意"鋪文"的仁兄
請先把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行政程序法搞懂了
不然你會很容易被詐騙的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