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a-dian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rebornogi (正OGI)》之銘言: : 這個兩個問題還是直接鋪文好了... : 因為版上還有M大S大等不同意見... : 一齊討論會比較好...(冏) : 回應第一個問題... : 之前也回應過M大... : 民進黨後來自HIGH設置管理規則並執行之... : 但卻沒先進行公設事物姓名權的釋憲工作...這是 : 他們自相矛盾的地方... : (同樣的東西小弟也不想再罵民進黨第三次了...拜託問題不要重複...thx) 自相矛盾?自圓其說? 這叫「違法行為」。 它只要無法被就地合法的,一律都是違法行為。 說它個自相矛盾,就彷彿違法行為不存在一樣,還不要重複咧...( ′-`)y-~ 那民進黨討黨產這麼多次了,拜託不要重複好不好? : 立法院自不能拒絕...應即配合修法... 什麼叫做「自不能拒絕...應即配合修法」? 國會沒有自主權的話,那就改成橡皮圖章院就好了,行政院送來的都不拒絕啊。 你一直迴避最初行政院將此名稱列入條例中送國會審查並通過的這個流程。 然後說這部份應該國會要放行,為什麼?憑什麼? 憑老蔣時代的黨國威權,國會就是個橡皮圖章? 拜託,都民主時代,民進黨耶,謝長廷耶,黨內一堆法律專業的。 體制內的修法,體制外的運動,都不走;靠蠻幹,對得起自己的法律專業嗎? 回歸基本,回歸現實;謝要退出政壇,那是好事。 期待他走高爾路線。 -- ●~╮/ 感谢对岸 ●~ ●~~ ███要幾億 ◢▇▇▅ 热情捐助 ●~ ●~ ◤◤◤全給你 ▁▂▂ˍ ●~ ●~ ╯╰ □︵□ ●︴ ▂▃▄▆▅▄▃ˍ "" ●~ ● ˍ▂▁ ◥◣ Υ 郑家宝 ﹌ ﹌ ◥▊ . . 瓦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216.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