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bornogi (正OGI)》之銘言:
我說了這麼多次你還是不懂
重點在於"公設事物姓名權在行政權或在立法權, 憲法無名文規定
行政權無權自行認定其屬行政權 必須由司法機關確認方可
: 一、公設事物姓名權包括訂名更名再更名不能分割
: 二、中正紀念堂直稱該設施名稱只是配合早期行政權決定之立法
: 三、該等條文存在只是尊重行政權決定之追認而非該
: 公設姓名權之讓與立法院依據
你沒有權力決定"是不是"
: 四、立法院在媒體上主張該條文為立法享有該公設更名權或更名同意
: 是違反憲法三權分立之主張...
你沒有權力決定"是不是"
: 五、立法院不就此主張開議表決成總(院)會決議...使得行政院無
: 聲請釋憲之標的
有院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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