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bornogi (正OGI)》之銘言:
: ※ 引述《shaka1aka (千樹萬樹梨花開)》之銘言:
: : 政治爭議?
: : 先用惡法非法的謬論來回避適法性的問題,然後在錯誤的基礎上高談行政權與立法權
: : 的衝突,最後得到行政權勝利。
: : 若你的邏輯是對的,那換個政府就能無視現有法規來改名,就不需要爭議。
: : 況且,每次問你這個合不合法,就用我認為惡法亦法來迴避。
: : 那你認為惡法就非法囉?
: : 法的善惡,又是你的「認為,應該,感覺」囉?
: 請自行參考當初回大大文章第一鋪文和第二鋪...
: 不想再重複談論惡法非法或惡法亦法問題...
: 之前也提過東森選後報導小蔣紀念專輯裡
: 馬先生說的...
: 戒嚴法...其實是軍事管制...等同於沒有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A0000002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202.asp
戒嚴法 (民國 38 年 01 月 14 日修正)
: 大大不信小弟也可以上網找找參考馬先生言論...
: 只是為何他選前要主張真調會條例是惡法亦法??小弟不便多做評論...
: 此外若大大的標準合理...
: 經過立法追認公設事物名稱之後難道所有受立法追認的公設
: 姓名都屬立法院享有??或更名須得立法院決議同意??
不要亂掰什麼追認
今天立法那樣立了所以法定名稱就是那樣
沒有立法規定而授權給行政單位決定那就是行政單位的權限
如果立法了,行政權覺得被侵犯了就去申請憲法解釋
: 還有每次問這問題都被刪掉才回文...
: 不然當做好像沒看見一樣地回文...
: 學學M大...人家至少有正面回擊...
因為人家的回答你無視?或是看不懂?已為人家沒答科科
早就跟你說不管如何就算承認了"命名權"且屬"行政權核心"不可侵犯
在有法存在下,行政權就必須要經由修法或釋憲宣告法律無效
不存在行政權可以自己"凍結法律"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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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18.192
馬先生說的? 拜託馬先生說的又怎麼樣?
你根本就是隨便看到電視上報了什麼就拿來說
難道談話節目說總統要實施戒嚴所以我們就戒嚴了?科科
前面都跟你說了不要把電視上說的當成"真的"當成"法律規定"
很容易被詐騙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