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man (dman)》之銘言:
: ※ 引述《shakalaka (忽如一夜春風來)》之銘言:
: : 重點是,像桃園機場沒有法規限制的,政府改了名後就沒有什麼持續的爭議出現。
: : 但中正紀念堂與中華郵政,可都是有法規的。
: : 就算你說的是正確的,但法不廢不修的情況下,依法行政,才是合法政府應有的作為
: 郵政公司問題,我心中有個疑惑。如果看交通部的新聞稿:
: 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12588&ctNode=145&mp=1
: 會發現裡頭並沒有說所謂的依法是哪一條法,而僅提到一個”萬國
: 郵政公約”。如果一個合法政府應該的作為,那新聞稿內何不說說
: 是依哪一條法行事?
: 再者,就算依一個國際公約來說好了,新聞稿倒是標示了”郵票應
: 含有:以羅馬文字印出發行郵政之會員國國名或領土”。那台灣目
: 前的正式國名就算是中華民國,又有何不可以佔主要面積九成以上
: 的台灣本島作為印行的(領土)名稱?
中華民國包含我國100%的面積(因為就是國名),台灣沒有包括。
既然如此,當然要用中華民國。
民進黨及其支持者常有這種思維,難怪每次選舉在金馬都被幹好玩的。
: 仔細看看這篇新聞稿,完全看不到一個文官應有的專業中立。
: 完完全全的嶄露的政治正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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